索引号: | /202305-00017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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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 发文日期: | 2023-05-16 16:33:3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16:33:3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文旅体局(广电新闻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叶集区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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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305-0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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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其他 |
内容分类: |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
发文日期: | 2023-05-16 16:33:3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5-16 16:33:3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文旅体局(广电新闻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叶集区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
文 号: | |
关键词: |
叶集区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成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组长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组成。协助配合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本级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应急联动机制;本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负责对本辖区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二、旅游经营单位
各旅游经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和修订涵盖业务范围内各类应急预案;根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预警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监测有关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接到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同时采取适当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