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策】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有效)

2023-04-17 14:51来源:叶集区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

(2023年1月31日)

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深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科学谋划推进农业强省建设工作

(一)准确把握农业强国建设总体思路。建设农业强国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基本要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要做到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上来,加快推动安徽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二)谋划推进农业强省建设。建设农业强省,必须立足省情农情,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精神,多种粮种好粮,发展生态低碳农业,传承优秀乡土文化,打造徽风皖韵美丽乡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必须科学制定农业强省建设规划,针对未来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的目标,分别制定路线图和施工图。必须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当前要把重点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必须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从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办一项是一项,办一件成一件。

二、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

(三)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我省种粮大户徐淙祥的重要回信精神,总结推广种粮大户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广大农户多种粮、种好粮,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任务,产量保持在820亿斤以上。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运用市场化、产业化方式探索粮食增产路径。开展农业精耕细作改革,全面提升粮食单产。深入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式生产,优质专用水稻、小麦播种面积占比达80%。全面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严格落实《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杜绝割青毁粮、开工毁苗等违法行为发生。严格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强化皖北地区粮食生产主力军作用。按规定开展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四)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以开发利用冬闲田为重点扩种油菜,统筹花生、芝麻等生产,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五)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支持建设水稻育插秧中心120个、粮食烘干中心180个,总数分别达565个、558个。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500个、新增库容50万立方米。新增设施蔬菜播种面积21万亩以上。创建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0家。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4万亩。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80万亩,总面积超700万亩。 (六)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统筹口粮和饲料粮生产,严格规范青贮饲料收贮行为,饲草、青贮饲料种植面积稳定在125万亩。林下特色种养面积发展到500万亩。培育壮大食用菌产业,产量达63万吨、增长20%。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

(七)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12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户)保有量不少于5400个。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稳价工作,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创建5个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深入推进产运储加销全链条节粮减损,机收损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大力开展“光盘行动”。提倡健康饮食。

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八)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管理,加强补充耕地全链条监管,确保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不低于8115万亩、7145万亩。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九)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亩均财政投入提高到2500元以上,改造提升210万亩,统筹推进2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加快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新建和改造农田机井1.5万眼、塘坝4.9万座。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责任。

(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建设,全面启动驷马山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新开工24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编制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实施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持续推进地下水压采置换。加强蓄滞洪区管理,推进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提高山洪灾害应对能力。新开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个,实施20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427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水美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十一)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推进主要粮油作物种植精细化气候适宜性区划工作。构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气象智能观测网络,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抓好非洲猪瘟、小麦赤霉病等重大动植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做好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开展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国家试点,提升重点区域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完善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

四、深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

(十二)推进科技强农。加快技术现代化,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等农业“四新”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66%提高到66.5%。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新建省级科技特派团50个,巩固提升“一对一”服务行政村实效。提升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服务能力,争取生物育种、农产品加工、园艺作物等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安徽。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精准鉴定评价,基本建成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中心库。建设完善10个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场(区、圃、库)。组建生物育种安徽省实验室。加快合肥“种业之都”建设,提升育种研发能力。实施国家西瓜甜瓜育种联合攻关,推进省级农作物及畜禽良种联合攻关“揭榜挂帅”。培育壮大种业优势企业,支持种业基地县和优势企业合作共建。加强种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三无种子”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先进成果30项以上。

(十三)推进机械强农。打造芜湖现代农机、合肥色选机、阜阳粮食机械、宿州智能农机装备等四大农机制造产业集群,农机制造主营收入达362亿元、增长8%。加快特色农机研制补短板,完成研制新样机50项,总数达90项。稳定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关键领域“机械换人”,建设农机农艺融合基地20个,提升水稻、油菜机械化种植和花生、薯类机械化采收水平,支持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30个,总数达850个,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由83%提高到84%。

(十四)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实施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持续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强化缓缴社保、稳岗返还、扩岗补助、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推广运用工资支付监管信息系统。依法保障超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权益。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按照不低于项目财政资金的10%发放劳务报酬。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五)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完善网格化监测机制,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和动态管理。实施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和兜底保障水平。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十六)切实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60%,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支持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创新推广微果园、微工坊、微型光伏电站等模式。纵深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行动,持续开展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完善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经营主体主动联农带农。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确保作用持续发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180万人以上。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其他产业帮扶项目。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产业顾问组产业帮扶作用。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实施一批安置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十七)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注重以乡镇为单元谋划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调配农业农村要素资源。开展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规范推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深化县域结对帮扶,20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接续帮扶20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进20个省属国有企业结对帮扶20个欠发达乡镇。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共同参与帮扶。探索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六、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十八)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办好长三角绿色食品加工业(小岗)大会、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强县、强园、强企,新增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0家、产值超50亿元加工园区3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从1.55万亿元提高到1.68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6:1。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

(十九)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县、乡、村商业网络和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县域内交通、邮政、快递网络节点共建共享,巩固快递进村基本全覆盖成果,稳定运营5000个以上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二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数字皖农”建设,深化“5+8”试点,推进数字乡村智慧农业暨农业产业互联网建设,新增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各100个。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入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200亿元。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加强乡村文创产品开发。实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精品主题村40个、精品民宿300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营业收入达1000亿元。大力发展淮南牛肉汤、徽州臭鳜鱼、符离集烧鸡等预制菜产业,力争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创建3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十一)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推进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总产值达1.2万亿元。落实与农业农村部合作框架协议,打造长三角高附加值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新建基地100个、总数达466个。加快培育全国有影响力的“皖美农品”品牌,开发皖北高端绿色农产品。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800个。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

(二十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由92%、82%提高到93%、83%,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由82%、75%提高到83%、80%。深入实施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年专项行动计划。抓好长江十年禁渔。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完成人工造林25万亩,新建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30万亩。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推进生态振兴试点乡村建设。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三)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积极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基本完成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编制。严格执行撤并类村庄认定标准,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探索开展省级层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落实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保护徽风皖韵乡村风貌,防止大拆大建。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推动出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条例。实施农村功能品质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二十四)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深入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接续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完成第一批13个县(区)地下水源替换。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9.6%。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农村电网户均配变容量从3千伏安提高到3.1千伏安。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000户,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二十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度。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校舍面积39万平方米。统筹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所有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在岗村医收入。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加强对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关爱,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1500个,覆盖率由30%提高到40%以上。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完善基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明确人员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深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

(二十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实施农村改厕24万户以上。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实施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完成7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消除950个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23%提高到27%以上,基本解决乡镇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空转、出水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78%提高到81%。全域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引导农户实现“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建设省美丽乡村中心村700个以上。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00个。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八、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七)深化“小田变大田”及“大托管”服务改革。因地制宜探索“小田变大田”多种实现形式,新增改造513万亩,累计达2483万亩。推进服务社会化,大力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服务主体+农户”的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3.8万个,新增“大托管”服务面积300万亩,总面积达1000万亩。推进组织企业化、经营市场化,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发展到24万家,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1.4万个。推进土地规模化,土地流转率达60%,300亩左右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40%。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全方位城乡社区拓展。

(二十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国家试点,在第二轮土地承包2024年到期的26个县(市、区)各选择1个乡镇开展省级试点。稳慎推进滁州市整市和金寨县、泗县、东至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宅基地和农房价格评估的方法和程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二十九)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成员管理、资产管理等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占比由15%提高到18%。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开展“三变”改革的村占比由78%提高到83%。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开展分红的村占比达2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九、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市带县,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打造乡村干部实训基地,全面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推深做实选派工作,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加强对乡村振兴责任落实、政策执行、工作推进、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占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做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等工作。

(三十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抓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县建设、重点村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覆盖70%左右行政村。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实践,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选择30个县(市、区)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建+信访”工作机制,推深做实“四事四权”工作法。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

(三十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我省“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群众自办乡村“村晚”、广场舞展演等文化活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戏进万村”1.5万场次。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庆祝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设10个婚俗改革试验区。

十、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三)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省级统筹新增11亿元支持粮食生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9.6%。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从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中安排31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省绿色食品产业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运行。鼓励将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等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持续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力争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引导金融机构为规模种粮主体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加快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深做实农业产业链生态担保模式。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实施农业板“金种子工程”,培养农业板上市公司后备力量。持续加强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在产粮大县,落实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的要求,探索开展品牌粮食收益保险。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试点。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小龙虾、河蟹等重点品种渔业保险。开展农机保险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三十四)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技下乡、能人返乡、青年留乡、企业兴乡“四乡工程”,组织引导各类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新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2万名、培育高素质农民3万人。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建设一批校企共建共享的涉农实习实训基地。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村医委托培养项目。实施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培训农村地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1000人。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十五)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依法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电子居住证,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推动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继续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115”工程,争创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三十六)加强党对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全面领导。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办好安徽乡村振兴学院,加大对涉农干部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领导农业强省建设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践行“三严三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堆盆景”、“造亮点”、搞“面子工程”等违背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加强各级党委农办建设,充实工作力量,确保与所履行的职能要求相适应。继续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