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4-00043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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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发文日期: | 2023-04-19 14:43:4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14:43:4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水利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叶集区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姚李镇小庙小河桥跨越头道河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304-0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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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内容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发文日期: | 2023-04-19 14:43:4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14:43:4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水利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叶集区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姚李镇小庙小河桥跨越头道河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叶集区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姚李镇小庙小河桥跨越头道河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叶水审〔2023〕7号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叶集区2023年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姚李镇小庙小河桥跨越
头道河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叶集区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姚李镇小庙小河桥、桃园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组织评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3月18日在叶集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叶集区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姚李镇小庙小河桥跨越头道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报告书》(报批稿),于2023年4月13日报送我局。根据《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防洪等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小庙小河桥危桥改造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拟建桥梁位于叶集区姚李镇双红村境内,跨越头道河,位于东经116°11′5.16″,北纬31°50′58.81″。桥中心桩号为K0+015,采用1×13m预制密肋式T梁结构,设计全长19.04m(包括桥台),单幅设计全宽6.0m,桥梁横断面布置为:2×0.5m(防撞护栏)+5m(行车道)=6m。桥面横坡为双向2%,采用公路-Ⅱ级荷载标准。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为20°。拟建桥梁属小桥级别,防洪标准为25年一遇,桥址处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二、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结论和建议,加强施工期管理。工程建设如需拆除现有部分堤防护坡等设施,应按原设计标准和要求恢复。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落实道路段堤防岸坡防护等专项设计,与施工方案一并报送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审查,并落实专项经费,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涉及防洪工程安全部位施工监督由河道管理单位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
四、工程需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桥梁水下部分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如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并于汛前报叶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汛期来临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单位须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
五、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等报送河道管理单位, 经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签订垃圾清运、河道占用、恢复等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
六、你单位应妥善解决工程建设与第三方的涉河权益关系, 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水事纠纷。工程施工和运行管理中,你单位应落实有关单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 确保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今后因河道建设管理需要,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此批复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该工程未开工建设,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2023年4月19日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2023年4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