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4-00045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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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发文日期: | 2023-04-19 14:54:16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14:54:16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水利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G105叶集段改建工程二道河、头道河桥梁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304-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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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内容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发文日期: | 2023-04-19 14:54:16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14:54:16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水利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G105叶集段改建工程二道河、头道河桥梁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G105叶集段改建工程二道河、头道河桥梁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叶水审〔2023〕9号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
G105叶集段改建工程二道河、头道河
桥梁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G105 叶集段改建工程头道河、二道河桥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及相关资料悉。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105叶集段改建工程跨越头道河、二道河桥梁所报涉河建设方案。
跨越头道河桥梁方案:桥中心桩号为K10+472.0,位于沪蓉高速与杨窑路交叉口下游0.65km处,经度117°10′21″,纬度31°50′75″。拟拆除重建桥梁与河道交角为60°,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梁全长45.0m,桥梁总宽度38.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20m 预应力砼先简支后结构连续小箱梁,梁高120cm。桥梁下部结构边梁宽2.85m,中梁宽 2.4m。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配单桩基础、挡土台配承台桩基础。柱式墩采用D120柱D140 桩,盖梁高1.3m宽1.6m;挡土台采用D120桩,承台高1.8m,宽5.4m。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梁底高程高于洪水位1.18m。
跨越二道河桥梁方案:拟建Ⅰ号桥跨二道河,中心桩号为 K2+826.0,位于二道河与老路G105交叉口下游0.55km处,经度116°10′10″,纬度31°54′11″。二道河Ⅰ号桥桥梁上部结构采用 3×20m 预应力混凝土先简支后桥面连续小箱梁,梁高 1.2m,与河道交角为110°,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梁全长65.0m,桥梁总宽度38.0m,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单桩基础,柱式墩采用D120柱D140桩,盖梁高1.4m宽1.6m;肋板台采用D120桩,盖梁高1.2m,宽1.7m。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梁底高程高于洪水位1.37m。
拟建Ⅱ号桥跨二道河支流,紧邻Ⅰ号桥,中心桩号为 K3+035.0,经度116°11′14″,纬度31°54′02″,桥梁全长25.0m。二道河Ⅱ号桥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20m预应力砼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梁高1.2m,与河道交角为60°,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挡土台配承台桩基础,承台高1.8m,宽 5.4m;桩基直径为 1.2m。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梁底高程高于洪水位1.0m。
二、你局应认真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各项结论和建议,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好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措施,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工程建设如需拆除现有部分水利或交通等设施,应按原设计标准和要求恢复。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落实道路段堤防岸坡防护、断面补偿等专项设计,与施工方案一并报送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审查,并落实专项经费,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涉及防洪工程安全部位施工监督由河道管理单位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
四、工程需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局应编制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于汛前报叶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汛期来临前和工程完工后,你局须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确保河道过水通畅。
五、项目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完工后,你局应通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进行涉河部分专项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应及时报区水利局备案。
六、项目建设如涉及土地占有、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七、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今后如因河道治理和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局或运营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此批复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建设如规模、位置、跨径布置等发生变化,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2023年4月19日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2023年4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