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河湖管理范围

2025-02-26 16:13来源:叶集区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叶水〔202251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关于请求批复叶集区河道堤防和国有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的通知》及市水利局关于河湖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要求,按照20223月修正后的《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规定,我局对全区河道堤防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定,划定方案如下:

一、河道堤防管理与保护范围

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水普内河流其管理范围为河道开口线外延5-15米,水普外河流其管理范围为河道开口线外延5

保护范围:史河干流(叶集段)堤防保护范围为堤防管理线范围外30米。汲河干流、沣河干流(叶集段),油坊河、头道河、二道河、漫流河、泉河、马道河、沿岗河、黄浅子河等其他河道堤防保护范围为堤防管理线范围外10米。

二、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

1.中型水闸(四孔闸、石堰闸、孙家沟闸、二道河闸):管理范围线为所在河道上、下游各300米,两端堤防(地段)各30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10米。

2.小型水闸:管理范围线为所在河道上、下游各100米,两端堤防(地段)各20米;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10米。

三、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全区在册小型水库参照国有水利工程标准划定管理与保护范围。

小型水库:建筑物管理范围为建筑物边缘线外10米,主、副坝管理范围为坝脚线外50米,保护范围为管理线范围外10米;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水位线,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200米。

恳请区政府予以批复。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

20221213


 

 

 


六安叶集区水利                     202212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