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换证流程指南

2024-02-27 16:00来源:叶集区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叶安办〔2022〕31号

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安委会:

为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布点原则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零售经营网点的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合理设置,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推动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保障水平逐年提升,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安全。

二、零售经营规划布点及申领条件

各乡镇街要紧密结合实际,提出本辖区零售网点规划布局意见。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审查准入资格,积极发挥初审作用,把好第一关,对许可对象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应急局应对各烟花爆竹专柜和专营店进行现场复核。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均实行专店或者专柜经营。

三、申领程序及审查要求

规划布点→现场经营条件初审合格(各乡镇街)→复核合格(区应急局)→培训→考核合格→申请(填写申请书)→业务股室审核→审批→发证。

四、经营许可证申领资料

1.符合核定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的证明材料;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主要负责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店照片3张,室内1张,室外2张(正、侧面各一张);

6.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7.《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零售)承诺书》并签字。

五、时间方法与步骤

1.布点初审上报及复核阶段(2022年10月中旬-11月中旬)。各乡镇街要做好零售经营者的摸底工作,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换证的有关政策要求通知到各相关经营户,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规划布点意见,并对申报经营户的安全条件进行初步核查,布点规划意见及核查后的经营户情况上报区应急局复核。

2.组织培训阶段(2022年12月上旬)。按照各乡镇街上报的参训人员名单,由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证。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核实颁证(2022年12月中旬)。按规定对经营户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经营户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由区应急局统一发放。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部署。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换证是当前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街要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划布点意见,确保布点科学合理、安全便民。

2.严格标准,提升安全水平。各乡镇街要认真做好经营许可证换证的宣传、组织和审查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及时提交换证申请,严格现场安全条件审查,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换证资格。要通过此次换证工作,淘汰一批安全条件差、安全管理水平低以及违法违规经营户,逐步提高烟花爆竹零售市场整体安全水平。

3.保证进度,有序稳步推进。各乡镇街要按照全区换证工作的实施步骤时间和任务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保障工作。及时向经营户通告布点规划及许可证申领事宜,并指导辖区经营户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材料的整理和申请等工作,使经营户能按时参训,及时换证,确保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规范有序。(联系人:陈卫国,联系电话:0564-6489263)

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