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11-00006 | 信息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其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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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舆情回应 | 发文日期: | 2022-11-28 16:28:07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2-11-28 16:28:07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主动回应】(加急)关于反映拆迁的相关问题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211-0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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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其他,其他 |
内容分类: | 舆情回应 |
发文日期: | 2022-11-28 16:28:07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2-11-28 16:28:07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主动回应】(加急)关于反映拆迁的相关问题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主动回应】(加急)关于反映拆迁的相关问题
来电内容:叶集区史河街道小南海社区古心畈村群众来电反映:1.前期自家在六安就读,当时的政策,需要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否则不予就读。后来政策更改,户口已迁出不可迁回,导致自己的户口在六安。现老家拆迁,史河街道的拆迁办以自己户口不在当地为由,拒绝给自己提供安置房。希望部门核实,要求给自己分配安置房;2.自家是丧偶家庭,后自己母亲(尹女士)未再嫁,现拆迁办要求开具节育证明,才予以分配分配安置房。但节育证明已取消,认为史河街道的拆迁办故意刁难,现投诉,要求部门告知有无其他代替证明,给自己母亲分配安置房。请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集区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老二小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叶政办〔2022〕1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人口安置对象的确定第2点,“外嫁女”户口尚在项目改造被征土地所在村民组,在1995年土地二轮承包时有承包地符合安置。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法〉的通知》(叶政〔2020〕11号),第十四条第四条规定,只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两女户,可以增加一个安置人口。两女户奖励1人需提供节育证明,不存在拆迁办故意刁难情况。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叶集区征地拆迁事务处,联系电话:0564-2770477。
沟通情况:2022年11月28日15时联系来电人,告知其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