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加急)关于反映拆迁的相关问题

2022-11-28 16:28来源: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来电内容:叶集区史河街道小南海社区古心畈村群众来电反映:1.前期自家在六安就读,当时的政策,需要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否则不予就读。后来政策更改,户口已迁出不可迁回,导致自己的户口在六安。现老家拆迁,史河街道的拆迁办以自己户口不在当地为由,拒绝给自己提供安置房。希望部门核实,要求给自己分配安置房;2.自家是丧偶家庭,后自己母亲(尹女士)未再嫁,现拆迁办要求开具节育证明,才予以分配分配安置房。但节育证明已取消,认为史河街道的拆迁办故意刁难,现投诉,要求部门告知有无其他代替证明,给自己母亲分配安置房。请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集区史河湾片土地综合治理(小南海周边、老二小周边、史河东路北侧二道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叶政办〔2022〕1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人口安置对象的确定第2点,“外嫁女”户口尚在项目改造被征土地所在村民组,在1995年土地二轮承包时有承包地符合安置。

根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法〉的通知》(叶政〔2020〕11号),第十四条第四条规定,只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两女户,可以增加一个安置人口。两女户奖励1人需提供节育证明,不存在拆迁办故意刁难情况。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叶集区征地拆迁事务处,联系电话:0564-2770477。

沟通情况:2022年11月28日15时联系来电人,告知其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