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新建沪愈蓉高速铁路合肥至武汉段(安徽段)叶集区境内8座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2022-12-12 10:50来源:叶集区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叶水审〔202236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

新建沪愈蓉高速铁路合肥至武汉段(安徽段)

叶集区境内8座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新建沪愈蓉高速铁路合肥至武汉段(安徽段)叶集区境内8座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函》(长江皖工程函﹝202278)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 2022 1125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新建沪愈蓉高速铁路合肥至武汉段(安徽段)叶集区境内8座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报告书》(报批稿),于 2022 127日报送我局。根据《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防洪等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建沪愈蓉高速铁路合肥至武汉段(安徽段)叶集区境内8座桥梁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合肥至武汉段(安徽段)叶集区境内桥梁工程依次跨越献礼水库灌溉渠、幸福水库灌溉渠、洪冲水库灌溉渠及泄洪通道、下骆山支渠(4处)、潘小河。拟建桥梁采用32m简支梁跨越献礼水库灌溉渠、幸福水库灌溉渠、下骆山支渠(4处)和潘小河;采用(48+80+48m连续梁跨越洪冲水库灌溉渠及泄洪通道。下部均采用双线圆端形实体桥墩,墩台下采用钻孔桩基础,承台为矩形结构型式。建设项目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河道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二、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结论和建议,根据防洪影响分析,补充完善相关基础资料,优化下骆山支渠(桩号K14+700)、洪冲水库灌溉渠与泄洪通道桥址处渠道平面布置设计,尽快完善相关专项设计等。工程建设如需拆除现有部分水利或交通等设施,应按原设计标准和要求恢复。

三、工程需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桥梁水下部分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和非灌溉期进行,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并于汛前报叶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汛期和灌溉期来临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单位须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渠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及输水通畅。

四、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等报送渠道管理单位,经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签订垃圾清运、河道占用、恢复等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

五、你单位应妥善解决工程建设与第三方的涉河权益关系,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水事纠纷。工程施工和运行管理中,你单位应落实有关单位在渠道管理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拟建工程占用渠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今后因渠道建设管理需要,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灌溉要求。

七、此批复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该工程未开工建设,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20221212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202212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