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6-00067 | 信息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其他,公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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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日期: | 2024-04-07 15:09:24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4-07 15:09:24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实施机关】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行政处罚主体基本信息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206-0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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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其他,公告,其他 |
内容分类: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日期: | 2024-04-07 15:09:24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4-07 15:09:24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实施机关】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行政处罚主体基本信息 |
文 号: | |
关键词: |
【实施机关】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行政处罚主体基本信息
一、执法主体: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二、执法职责:
(一)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依法保护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二)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检疫工作。
(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四)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听证;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负责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及测绘违法案件。
(五)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林地、测绘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四、监督途径:
执法监督途径:1.卫片执法检查;2.日常动态巡查;3.信访;4.举报;5.上级交办;6.部门转办;7.媒体;8.法制审核等途径。
信访、举报途径:可采用走访、电子邮件、书信、传真、电话等形式,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举报电话:12336 或 0564-2770478
办公地址:叶集区民生路西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二楼
五、执法结果:
行政处罚事项:督促履行或转办、上报及移送相关部门履行退还土地、罚款、没收、拆除和行政处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