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及《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2022-09-29 18:37来源:叶集区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印发《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有序推进突发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工作流程(试行)

一、会商与预警

(一)按照《关于建立六安市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机制的通知》规定,总体由局救灾减灾中心牵头,各业务科室(防汛抗旱科、综合防灾减灾科)具体负责相应灾害会商。根据会商研判结论,由局救灾减灾中心及时编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

(二)根据会商研判结果,救灾科及时编制市应急局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平台有针对性发送至需采取响应措施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属地政府。

(三)宣教和信息技术科负责在局网站、微博及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并根据预警要求,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四)发布蓝色及黄色预警信息时,监管一科、二科及危化科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渠道将预警信息发布至监管对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布橙色及红色预警信息时,监管一科、二科及危化科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赴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安全防范指导和检查工作。

(五)发布橙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应急指挥中心要立即联系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要立即调度应急物资装备,做好应急物资装备调试工作。

(六)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科室(防汛抗旱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综合防灾减灾科)持续跟踪督促检查相关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实时调度各有关县区和部门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二、信息报告

(1)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有关业务科室(防汛抗旱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综合防灾减灾科)和分管领导电话报告。一般自然灾害事件,上述业务科室通过电话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阅知;较大及以上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或敏感事件,上述业务科室立即电话报告局主要领导,主要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报告。

(2)值班人员负责起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经上述业务科室初审,带班领导审核,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值班人员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省应急管理厅。

三、应急处置

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或敏感事件,有关业务科室(防汛抗旱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综合防灾减灾科)要提请自然灾害类相关议事协调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减灾救灾委员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事发行业领域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掌握事发地区应急物资动态需求,及时安排调运急需应急物资和装备。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联系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参加灾害抢险救援,救援能力不足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宣教和信息技术科:随时关注网络舆情,负责与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媒体联系并准备对外发布新闻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在局网站、微博、微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附件: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

一、信息报告

(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值班员接到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中心和局带班领导,起草应急信息初报,经应急指挥中心审核后报局带班领导签发,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值班员接到预判可能会是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信息初报由带班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签发,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局主要领导电话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二、值班应急处置

(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值班员、应急指挥中心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将信息通报局办公室、宣教科、事故调查科、综合协调科和相关业务科室。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局带班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成立临时指挥机构。局指挥机构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班领导及应急指挥中心、业务科室、宣教科、局办公室、协调科等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协调有关救援力量、装备和设施,视情根据规定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2.宣教科:与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媒体联系,准备对外发布新闻的相关材料,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配合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综合协调科:按指示启动市级指挥机构的应急响应。

4.局办公室:负责做好赶赴事件现场人员车辆保障,现场处置人员的基本防护装备、饮食和其他生活保障。

三、现场应急处置

(一)直管行业领域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由局带班领导携业务科室赶往现场处置。

(二)直管行业领域死亡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事故,由局主要领导携业务科室、宣教科、调查科人员赶往现场,具体职责如下:

1.局主要领导:与县区共同商定处置方案,向省、市领导汇报。

2.业务科室: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赶赴现场并研讨应对处置方案。

3.宣教科:留存现场影像资料,指导对外信息发布,实时记录相关情况。

4.调查科:通知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伤亡者进行检验鉴定等,掌握事故发生基本情况等。

(三)其他行业领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处置。其他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局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协调指挥应急专业队伍。

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2.应急信息综合快报(初报)模板

3.应急信息综合快报(终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