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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4-20 09:35来源:叶集区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街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六市安〔2022〕4号)各项工作任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主要矛盾,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1. 各行业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区安委办牵头制定《区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开展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执法,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园区、厂房仓库租赁要制定禁入清单及准入标准并严格执行。(牵头责任单位:叶集消防救援大队)对城镇燃气、多种形式群租房、园中园、乡镇自用船等存在职能交叉的行业领域,要形成一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执法。(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叶集消防救援大队、区农业农村局)

2.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区安委办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双交办”制度,根据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检查发现以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由区安委办及时向有关乡镇街和部门发出任务交办函,各有关单位接到任务交办事项后,要及时分解落实,按要求报告落实情况。对未按期整改落实或屡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将及时发出督办函并视情况向区安委会领导报告。(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 各乡镇街要结合我区制定的《六安市叶集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叶办发〔2021〕1号),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24项职责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乡镇街要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确保本辖区安全检查或执法检查(至少2人持证)等工作能正常开展。结合叶集自身实际,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明确农村自建房、仓储物流、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农家乐(民宿)等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

4.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 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将重点时段督查检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差异化考核,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对被考核单位制定个性化考核细则。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确保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着力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6.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推进叶集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提升方案实施。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规范产品流向登记系统使用,将企业厂区和仓库重要部位视频监控接入区级平台。(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应急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委、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叶集消防救援大队,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 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区重点工程处、区城管局)

8. 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台账,严厉打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9. 紧盯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10. 开展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11. 严查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村道路安全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交通局)

12. 严格落实营运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企业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

13. 紧盯传统高风险场所、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以及新业态,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堵塞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连片村庄、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叶集消防救援大队,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等)

14. 实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建立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组织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15. 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移出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有关设备设施等专项排查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

16. 以铸造、粉尘涉爆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对羽毛(绒)加工等轻工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应急局)

三、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17. 组织宣贯《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司法局)

18. 开展“事前执法年”活动,加强事前执法力度,把加强事前处罚作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新常态。(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19. 清单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任务,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牵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20. 完善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完善事故调查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1. 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加大督查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科技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2. 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六安市叶集区“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叶集消防救援大队)。推动出台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科技经信局)

23. 推动“6+N”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扎实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数管局)

24. 适时启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加强城市体检。(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25. 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6. 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叶集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团区委、叶集消防救援大队、区文旅体局等)

27. 强化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