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2-00016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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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文日期: | 2021-12-04 16:58:53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1-12-04 16:58:53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应急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关于做好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112-0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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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通知 |
内容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文日期: | 2021-12-04 16:58:53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1-12-04 16:58:53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应急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关于做好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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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关于做好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认真落实。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2021 年逐步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下同)在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领域的应用,到2024年底基本实现区内受灾群众救助方面的“一卡通”。
二、工作内容
(一)梳理应用情况。各乡镇街根据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实际情况,参照《六安市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附件)就受灾群众救灾补助资金等服务事项,梳理“一卡通”在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中的应用情况,制定工作计划,保证完成进度。
(二)明确应用深度。受灾群众救灾补助发放属于社会保障卡资金发放类场景,设置三个等级的应用深度:一级应用深度为50%以上服务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对应资金,于2022年底完成;二级应用深度为70%以上的服务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对应资金,于2023年底完成;三级应用深度为90%以上的服务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对应资金,于2024年底完成。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卡在受灾群众中的使用频率,保证2024年底前完成三级深度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沟通。各乡镇安监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工作衔接,保证居民服 务“一卡通”工作更有效推进。
(二)加大推进力度。各乡镇安监部门要加强工作落实, 着力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应用的工作进展,全面掌握应用进展,及时向区应急局报送应用进展情况。
(三)提高宣传广度。各乡镇街要加强居民服务“一卡通”在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应用工作的宣传,通过张贴宣传画、拉横幅、发放宣传图册等线下方式。以及通过微信、微博、宣传片等线上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宣传,加强群众对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的了解,提高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频率。
附件:叶集区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
六安市叶集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