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9-08-29 11:00来源:叶集区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征求《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现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给你们,请你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9月3日上午下班前反馈区安委办,无意见也要纸质盖章报送。

联系人:江靖男   电话:0564-6489261

邮箱:1398878852@qq.com

地址:区政务南区应急管理局三楼308室(政务区幼儿园对面)。

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应急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履职的开局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保障。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以“预防、治理、救援”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强化改革任务落实。加大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各项安全生产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2.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总要求,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初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细化内部职责分工,加快内部融合,完善内部机制,实现内部运转高效、外部衔接顺畅。(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应急局等)

3.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请调整区减灾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全区一体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监测预警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段。(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

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4.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六安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意见》,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并落实到部门“三定”规定中。(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危险化学品、金属铸造、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8.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1”,即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科技经信局)

“7”,即一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二是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自然资源分局);三是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工程管理);四是油气输送管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五是城市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六是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局);七是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技经信局)。

“N”,即特种设备、城市供水排水、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防洪工程设施、旅游、校园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

9.加强城市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体局、区发改委等)     10.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清理、重点企业指导服务、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加强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强化火灾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推动加强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加强林区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

12.强化交通运输重点治理。狠抓区安委会《六安市叶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分工落实。坚决打击“两客一危”和“营转非”大客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上跨铁路的公路桥梁、道口安全管理,提升道路桥梁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等)     13.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以房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为重点,针对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性治理,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总体水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等)     14.推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金属铸造、有限空间等安全治理,在城市轨道交通、渔业船舶、农机、电力、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发改委、区文旅体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教育局等)     四、完善安全生产法治     15.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6.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和选择性执法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7.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机关对接,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及时有效查处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等)     五、创新安全监管机制     18.继续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业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加强执法检查与信用管理联动,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加大重大问题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9.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实施分类执法检查,区分企业安全条件,实施差异化监管和专项执法。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监管执法信息系统,配备移动式执法装备。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引导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各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提高监管质量效果,倡导具有良好业绩的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支撑安全生产。(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1.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一线员工以“零容忍”标准履职尽责,形成无缝对接、运转高效的工作闭环,把隐藏在身边的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22.强化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支撑。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积极对接中央、省财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等政策制度,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委等)     23.继续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加大公路、站场等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船型、车型标准化和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深化渔业、农机、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发改委等)

24.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省厅的相关安排,启动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高度重视预案在实践中的运用、检验和完善,根据抢险救援实战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5.支持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发展。调查了解主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基本情况,掌握位置分布、专业特长、队伍能力等基本信息,建设社会应急力量信息平台。建立吸纳优秀人才加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     26.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围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公益宣传平台,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大力宣传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减灾、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技能,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七进”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等)

七、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救灾

27.强化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推动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综合督查和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森林防火等专项督查,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

28.强化综合风险监测。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协调较大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评估论证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会商研判、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专题会商研判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

29.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推进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协调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地质灾害和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建立预警和灾情统一发布机制,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市水利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等)

八、着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30.全面提升应急救灾能力。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体制,有序落实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继续开展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

31.推广应用新型科技装备。在危化品领域推广应用泄漏遥感探测、罐区紧急切断、危化品运输动态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升级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积极推进安装升级渔船防碰撞自动识别及定位系统。科学统筹规划和建好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充实基本应急物资,加强先进、急需设备和特殊装备器材配备,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尽快形成履行综合救援任务的基本能力。启动全区应急避难场所摸底建档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民政局、区人防办等)

32.提升应急救信息化水平。推广使用六安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推进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