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信息发布服务指南(含招聘流程、应聘方式)

2024-02-06 09:28来源:叶集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二、承办机构

叶集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三、服务对象

本辖区企事业用人单位。

四、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章)(会员单位可免予提供);

2、招聘简章(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聘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向人事部门提出所需人数、岗位、要求等;

2、人力资源部门复核,由最高管理层确定招聘计划;

3、人事部根据部门递交的需求人员申请单,确定招聘的职位名称和所需的名额;

4、对应聘人员的基本要求即资格及条件限制,比如该职位所限制的学历、要求的年龄、所需能力和经验等;

5、所有招聘的职位的基本工资和预算工资的核定;

6、制定及发布资料,准备通知单或公司宣传资料,申请办理日期;

7、联系人才市场或张贴招聘通知,安排面试时间及场地和面试方式;

8、最终确定人员,办理试用期入职手续,合格录用转正及手续;

9、签订合同并存档。

七、应聘方式

申请人向区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或电话求职应聘。

八、服务流程

1、申请:提交规定的材料向区人才市场申请。

2、受理: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3、办结:工作人员初审后,即时办理相关手续。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特殊情况延长5个工作日。

十、咨询方式

叶集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电话:0564-512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