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0-00059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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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合同备案 | 发文日期: | 2023-01-05 08:05:5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1-05 08:05:5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住建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110-0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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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内容分类: | 合同备案 |
发文日期: | 2023-01-05 08:05:5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1-05 08:05:5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住建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
文 号: | |
关键词: |
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合同备案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合同范本 | 备案机构 | 受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叶集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 叶集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 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国土大楼五楼住建局 | 0564-2770567 |
编号:
六安市叶集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新就业无房职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注册地: 区 街道/乡镇
家庭人口: 保障方式:
六安市叶集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监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书
叶集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我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和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未重复享受我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资格,退还已领取的租赁补贴,或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并补齐市场平均租金与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若情节严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并授权,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在审查资格条件时,向有关单位(如民政、不动产登记等)和个人收集、比较及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有关审查管理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资料。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填 表 说 明
1.申请人已婚的,应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
2.“与申请人关系”栏填写:本人、之妻、之夫、之子、之女、之父、之母等。
3.“婚姻状况”栏填写:已婚、未婚、离婚、丧偶等。
4.“工作单位”栏是指申请人现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
5.申请家庭可自愿选择“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一种保障方式,同时须在“申请保障方式”一栏内打“√”。
6.申请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家庭,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证明;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在配租轮候期间领取租赁补贴的,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证明。
7.“申请人银行账号或卡号”指:用人单位注册地区级财政部门确定的开户行账号或卡号,用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8.“开户行及网点”栏是指:办理个人金融账户的银行具体名称(如xx银行xx支行(营业部))。
9.符合优先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另需提供对应优先情况的证明材料。
10.联系方式有变动的保障家庭,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变更,因通讯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变动等原因通知不到,责任由申请家庭承担。
11.本表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按《填表须知》要求完整填报并不得涂改。
六安市叶集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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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码 |
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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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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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类型 |
新就业无房职工□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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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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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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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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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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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签订的劳动 (聘用)合同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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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障方式 |
租赁补贴□ 实物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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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就业地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姓 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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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社保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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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或卡号(租赁补贴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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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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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优先 配租情况 |
申请家庭成员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配租: 退役军人、军烈属□ 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 公交司机□ 环卫工人□ 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 其他急需救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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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部分由申请人填写 |
申请人工 作单位初 审意见 |
经初审: 我单位已对申请人(家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初审符合□/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
申请人单 位所在地 乡、街复 审意见 |
经复审核查: 该申请人(家庭)、用人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符合 □/不符合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经公示无异议。
经办人: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
区民政局审核意见 |
经对申请人合同、社保进行审核,(符合/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规定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意见 |
经对申请人家庭房产状况进行审核,(符合/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规定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终审意见 |
经综合性审查,该户属于: ①新就业无房职工□;②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现拥有住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m2,(符合/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同意: ①按________人________m2进行补贴。该家庭每月计_________元,保障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止。 ②是否申请实物配租(轮候)是□否□。是否符合优先配租条件。是□否□。
经办人: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
身份证粘贴处
劳动(聘用)合同粘贴处
社保证明粘贴处
房屋租赁证明粘贴处
婚姻状况证明粘贴处
银行账号或卡号材料粘贴处
其他证明材料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