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10-00027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
---|---|---|---|
内容分类: | 就业登记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15:09:49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5-01-14 15:09:49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人社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110-00027 |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
内容分类: | 就业登记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15:09:49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5-01-14 15:09:49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人社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
文 号: | |
关键词: |
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一、对象范围: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
二、办理条件: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三、办理材料:该事项无须申请人提供材料
四、办理流程:①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或安徽政务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②窗口办理:申请人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五、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方式):叶集区民生路与兴业大道交叉口人力资源市场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告知、网上告知
八、咨询电话:0564-5129088
九、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服务。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一、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0564-649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