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2024-02-26 10:23来源:叶集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 监督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 号)
补贴对象 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申请程序 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 办理时限 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 地址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
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
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
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我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5 个大类 41 个小类 138 个品目(见附件)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
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另行通知。
2021-2023 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
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
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
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
留痕。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 APP 或携带所
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以及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
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
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
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
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
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
推广并逐步过渡到通过手机 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术,方
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
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县级农机购置补
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
总量 110%的,相关县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三)审验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
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
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
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坚持“谁核查、
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
不齐全的不建档。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
开展机具核查工作。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行政服务
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
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业农村部门上门核实。
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 2 个工作
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
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
理的,应于 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
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
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
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四)资金兑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整理好补贴
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包括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
贴)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则上每月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1
次。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
有关材料,于 15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
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
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
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
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
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
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
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
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
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
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
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以及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
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
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
0564-6559075 区农业农村局 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 2 个工作
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
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
理的,应于 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
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
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0564-6559075 0564-6559101 叶集区政务南区农业农村局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