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含监督渠道)

2023-03-23 16:46来源:叶集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2】146号)。

二、承办机构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叶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服务对象及范围

区内符合皖农财【2012】146号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

四、申请条件

在养殖环节生猪死亡并且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补贴标准。

生猪无害化处理猪80元/头。

六、申报材料

(1)生猪无害化处理现场拍摄的照片;

(2)填写无害化处理登记表。

(3)提供无害化处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一卡通”存折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农户编码    ;

七、服务流程

1.受理: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或电话报告。

2.审查: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3.决定:乡镇审查核实后,将申报材料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审核、登记、汇总,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后,报是畜牧兽医部门。

4.办结:国家、省、县拨付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八、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区财政一年一次统一集中打卡支付。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咨询方式/监督方式

(一)咨询方式:

1、各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渠道:咨询电话:0564-6559028

受理单位: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渠道: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64-6559009;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政务南区4楼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