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叶集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2024-02-26 10:21来源:叶集区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2】146号)。

二、受理单位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叶集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服务对象及范围

区内符合皖农财【2012】146号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

四、申请条件

在养殖环节生猪死亡并且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补贴标准。

生猪无害化处理猪80元/头。

六、申请材料

(1)生猪无害化处理现场拍摄的照片;

(2)填写无害化处理登记表。

(3)提供无害化处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一卡通”存折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农户编码    ;

七、申请程序

1.受理: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或电话报告。

2.审查: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3.决定:乡镇审查核实后,将申报材料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审核、登记、汇总,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后,报是畜牧兽医部门。

4.办结:国家、省、县拨付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八、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区财政一年一次统一集中打卡支付。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咨询方式/监督方式

0564-6559028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