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4-02-06 10:01来源:叶集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事项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社保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649028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649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