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2024-02-06 09:42来源:叶集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②《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

二、政策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

三、补贴标准:

对见习期间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区财政根据见习人数,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根据见习人数,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带教老师指导管理费。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上所需资金从区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申请条件: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

五、申请材料:

①申请表;②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按季度提供纸质材料及网上申报。(1)用人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向区就业中心提供见习补贴纸质申报材料;(2)用人单位在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单位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审批拨付。由区就业中心对各单位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进行审核,再报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单位国库账号。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叶集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64-6490612

十一、申请人权利与义务:

申请单位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申请就业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