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办理居住证换、补领事项办事指南

2024-02-04 16:42来源:叶集区公安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事项名称:办理居住证换、补领事项流程公开

受理部门: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办事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设定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地址:叶集政务区一楼公安窗口、三元派出所、平岗派出所、姚李派出所、洪集派出所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所需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二)本人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经当地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上述材料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办理条件: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在旅馆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视为居住登记。
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流动人口,由学校、培训机构负责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动人口,由救助机构负责登记。
在近亲属家中居住的流动人口,自愿申报居住登记

申报流程:

1、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2、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变动居住地址的,应当自住址变动之日起15日内到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变更登记。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签注手续和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