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1-00045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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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 发文日期: | 2025-01-03 10:16:13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5-01-03 10:16:13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司法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叶集区案件补贴申请办理指南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101-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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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内容分类: |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 |
发文日期: | 2025-01-03 10:16:13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5-01-03 10:16:13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司法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叶集区案件补贴申请办理指南 |
文 号: | |
关键词: |
叶集区案件补贴申请办理指南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申请
受理条件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到法律援助人员提交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材料依据 |
填报须知 |
电子表单 |
材料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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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卷宗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提供。 |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
无 |
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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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领款凭单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提供 |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人员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
字迹清晰,无涂改。 |
电子表单下载 |
样本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