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服务指南

2024-02-18 11:32来源:叶集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1.《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皖残联〔2013〕55号)。

二、承办机构

叶集区残联

三、服务对象

全区残疾人

四、服务条件

按照集中与分散、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

五、服务流程

见具体通知

六、服务时间

见具体通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叶集区残联

电话:0564-6488303

九、办理地点

六安市叶集区兴业大道行政服务中心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