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12-00048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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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具 | 发文日期: | 2023-01-13 16:35:4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1-13 16:35:4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民政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具办事指南及补贴标准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012-0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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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内容分类: | 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具 |
发文日期: | 2023-01-13 16:35:4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1-13 16:35:4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民政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具办事指南及补贴标准 |
文 号: | |
关键词: |
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具办事指南及补贴标准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2020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0〕10号)
2.《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秘〔2018〕410号)
3.关于印发《2018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叶残联[2019]10号)
二、承办机构
区残联、财政局
三、服务对象
本区户籍的14周岁以下贫困家庭残疾儿童
四、申报条件
1.具有六安市叶集区户籍且符合救助条件,有辅具适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14岁视力、听力、肢体残疾儿童。2.14周岁以下
五、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每人每年 1000 元,其中:省级目标任务所需经费
由省级财政与各县区财政按 8:2 分担;市级目标任务所需经费由
市级财政与各县区财政按 8:2 分担。
六、服务流程
各儿童项目实施流程如下:
假肢矫形器。①申请:有适配假肢矫形器需求的残疾儿童家长向区残联提交申请;②审批:区残联依据该儿童具体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儿童在民生工程系统中申请审批登记;③评估:区残联组织假肢矫形器的评估适配(确定项目内儿童);④登记:区级残联在民生工程系统中登记辅具评估表;⑤选定:市残联根据省专家意见在民生工程系统中选定假肢或矫形器项目;⑥录入:区残联在民生工程系统中录入假肢或矫形器的适配信息;⑦资金发放:区残联协调区财政进行资金发放。
辅助器具。①申请:有适配辅具需求的残疾儿童家长向区残联提交申请;②登记:区残联依据该儿童具体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儿童在民生工程系统中进行申请审批登记;③审批:市残联在民生工程系统中进行审批;④适配:区残联与辅具厂家协调收货后,组织辅具的适配与发放,并做好辅具评估登记;⑤录入:区残联在民生工程系统中录入辅具适配信息;⑥资金发放:区残联协调区财政进行资金发放。
七、申请材料:
《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附带2寸照片3张,户口簿复印件)
八、服务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咨询方式
叶集区残联
电话::0564-6488303
十一、办理地点
六安市叶集区兴业大道行政服务中心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