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2024-02-06 10:00来源:叶集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二、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三、办理材料:《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四、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1、办理机构现场咨询;2、电话咨询0564-649060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648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