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2024-02-06 09:59来源:叶集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办理材料:工伤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书,死亡证明,火化证,供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无劳动能力证明材料、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快递寄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1、办理机构现场咨询;2、电话咨询0564-649060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648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