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12-00099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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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发文日期: | 2024-02-06 09:57:10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09:57:10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人社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012-0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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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
内容分类: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发文日期: | 2024-02-06 09:57:10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09:57:10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人社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文 号: | |
关键词: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一、事项名称: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二、事项简述: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职工发生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且符合从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条件的。
三、办理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部门内部核查);(2)工伤有效医疗发票原件(3)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等;(4)有内固定需内固定材料标签复印件;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5)报销费用转个人需提供个人社保卡,报销费用转单位需提供单位账号。
四、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1、办理机构现场咨询;2、电话咨询0564-649060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648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