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12-00097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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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 发文日期: | 2024-02-06 09:55:34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09:55:34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人社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012-0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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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
内容分类: |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
发文日期: | 2024-02-06 09:55:34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09:55:34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人社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
文 号: | |
关键词: |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一、事项名称: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二、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三、办理材料:《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1寸彩照。
四、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1、办理机构现场咨询;2、电话咨询0564-649060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648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