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12-00095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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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 发文日期: | 2024-02-06 09:54:41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09:54:41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人社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012-0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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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
内容分类: |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
发文日期: | 2024-02-06 09:54:41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2-06 09:54:41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人社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
文 号: | |
关键词: |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一、事项名称: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二、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三、办理材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四、办理方式:网上/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网上办结/快递寄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1、办理机构现场咨询;2、电话咨询0564-649060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648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