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1370202010/201908-00001 | 信息分类: | 通知 |
---|---|---|---|
内容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15:06:39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3-15 15:06:39 |
来源单位: | 民政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0000001370202010/201908-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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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通知 |
内容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15:06:39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3-03-15 15:06:39 |
来源单位: | 民政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六安市叶集区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如期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职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1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试点工作。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机制,提升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生活质量,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减轻贫困家庭照料护理负担,解放困难家庭劳动力,增加困难家庭收入,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保障、民生服务等职能,由政府主导试点工作,通过统筹、整合各方资源,探索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适度保障。试点工作与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寻求在现有政策框架下通过建立机制,实现保障困难群众养护需求的目标。
(三)坚持群众自愿。试点工作坚持群众自愿,针对困难家庭状况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充分尊重困难家庭的意愿,不搞“一刀切”。
三、工作安排
(一)养护机构确定。根据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养护要求,试点机构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和特护设施;按照养护一体化要求,配备必要的康复训练器材、轮椅、应急呼叫器,配齐床上用品;配备医疗护理站、康复功能室和相应设施设备;组建专业医疗团队、护理团队。根据上述标准要求,确定将叶集区沙塘护理院和叶集区银和老年公寓作为试点养护机构。
(二)护理项目和标准。针对入住人员身体状况,明确护理项目和标准,按照特困群众集中养护照护规范(试行)(附件1),提供日常照料、基本护理和康复服务。养护费用由床位费、护理费、餐食费、康复训练费、生活必须品和公用支出费等构成。经测算,集中养护失能人员养护标准暂定为2200元/人/月;集中养护半失能人员养护标准暂定为1600元/人/月(详见附件2)。
(三)养护对象范围。本次试点养护对象为具有叶集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因病、因残等原因导致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且需家庭对其进行长期照料的人员,其中特困供养对象按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叶政秘〔2018〕83号)文件执行。
(四)养护资金筹集。按照政府分级适度投入和家庭补差的原则筹集养护费用,具体为:
1.政府投入。对入住对象的护理费用政府实行定额补助:①失能人员。区、乡镇(街)财政分别按800元、600元/人/月补助;②半失能人员区、乡镇(街)财政分别按500元、300元/人/月补助。区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据实拨付至养护对象户籍所在乡镇,乡镇财政配套后一并拨付至养护机构。
2.家庭补差。按照集中养护所需资金测算,在政府投入后剩余资金需送养家庭承担,具体标准为800元/人/月。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登记、申报审核
各乡镇街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失能、半失能人员摸底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基本情况,开展宣传动员。对提出申请的,由乡、村两级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申请对象所在社区、村进行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审核汇总,报区民政局审批。
(二)体检入住
区民政局、残联、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对乡镇(街)申报的申请对象逐户走访,进一步核查,确定拟入住人员,经体检并确定失能等级后入住。
(三)签订协议、明确责任
所有入住人员要由本人或监护人与养护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按要求缴纳相关养护经费;入住人员户籍所在乡镇(街)要与养护机构签订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拨付政府投入的经费。
(四)总结提升
区民政等部门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方式方法,提升试点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要提高思想认识,将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摸底登记、宣传发动、甄别入住等工作,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二)加强宣传。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要强化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要突出对试点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让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家庭知晓集中养护的益处,积极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申请入住;在试点工作政策宣传时,要避免社会误读误解,造成盲目攀比;要积极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工作。
(三)密切配合。区民政局牵头负责试点工作,重点做好业务指导和对养护机构的监管。区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扶贫局、残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入住对象进入、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区民政局要实时掌握入住对象身体状况,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要及时安排退出;对新产生的符合入住条件的,要及时按程序组织入住,力争让更多失能、半失能特困群众享受到集中照料护理服务。
(五)加强督查。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试点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区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养护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挪用、套取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积极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特困群众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关爱困难群众,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体失能人员集中养护保障工作。
附件:1.特困群众社会化组织化养护照护规范(试行)
2.特困群众社会化组织化养护收费项目表
附件1
困难群众集中养护照护规范(试行)
为切实规范养护机构的照护行为,保障照护质量,提高照护水平,特制定规范。
一、生活照护
1.协助失能人员进食/水,如有延迟时,护理员交接班说明情况并记录。
2.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的状态、饮食种类、液体出入量、自行进食能力,有无偏瘫、吞咽困难、视力减退等。
3.评估失能人员有无餐前、餐中用药,按时服药。
4.协助失能人员进食过程中,护理员应注意食物温度、软硬度及失能人员的咀嚼能力,观察有无吞咽困难、呛咳、恶心、呕吐等。
5.操作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给予饮食指导,如有治疗饮食、特殊饮食按医嘱给予指导。
6.进餐完毕,清洁并检查口腔,及时清理用物及整理床单位,保持适当体位。
7.需要记录出入量的失能人员,准确记录失能人员的进食/水时间、种类、食物含水量等。
二、清洁照护
(一)整理床单位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根据失能人员的状态、年龄、体重、意识、活动和合作能力,有无引流管、伤口,有无大小便失禁等,采用适当的整理床单位的方法。
2.按需要准备用物及环境,保护失能人员隐私。
3.护理员协助活动不便的失能人员翻身或下床,采用湿扫法清洁并整理床单位。
4.操作过程中,注意避免引流管或导管牵拉,密切观察失能人员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与失能人员沟通,了解其感受及需求,保证失能人员安全。
5.操作后对躁动、易发生坠床的失能人员拉好床栏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帮助失能人员采取舒适体位。
6.按操作规程更换污染的床单位。
(二)面部清洁和梳头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根据失能人员的状态、意识、生活自理能力及个人卫生习惯,选择实施面部清洁和梳头的时间。
2.按需要准备用物。
3.协助失能人员取舒适体位,嘱失能人员若有不适告知护理员。
4.操作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了解其需求,密切观察失能人员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尊重失能人员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润肤乳。
6.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三)口腔护理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口腔护理。评估失能人员的口腔情况,包括有无手术、插管、溃疡、感染、出血等,评估失能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
2.指导失能人员正确的漱口方法。化疗、放疗、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失能人员可以用漱口液清洁口腔。
3.护理员协助禁食失能人员清洁口腔,鼓励并协助有一定自理能力的失能人员自行刷牙。
4.协助失能人员取舒适体位。
5.如失能人员有活动的义齿,应先取下放在清洁的冷水杯中保存,再进行操作。
6.根据口腔PH值,遵医嘱选择合适的口腔护理溶液,操作中应当注意棉球干湿度。昏迷失能人员禁止漱口;对昏迷、不合作、牙关紧闭的失能人员,使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开口器从臼齿处放入。
7.操作中避免清洁、污染物的交叉混淆;操作前后必须清点核对棉球数量。
三、协助更衣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状态、意识、肌力、移动能力、有无肢体偏瘫、手术、引流管及合作能力等。
2.根据失能人员的体型,选择合适、清洁的衣服,保护失能人员隐私。
3.根据失能人员病情采取不同的更衣方法,病情稳定可采取半坐卧位或坐位更换;手术或卧床可采取轴式翻身法更换。
4.更衣原则:
a)脱衣方法,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近侧,后远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健侧,后患侧;
b)穿衣方法,无肢体活动障碍时,先远侧,后近侧;一侧肢体活动障碍时,先患侧,后健侧。
5.更衣过程中,注意保护伤口和各种管路,注意保暖。
6.更衣可与温水擦浴、会阴护理等同时进行。
四、足部清洁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的状态、足部皮肤情况。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宜的清洁方法。
2.按需要准备用物及环境,水温适宜。
3.协助失能人员取舒适体位。
4.操作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了解其感受及需求,密切观察失能人员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尊重失能人员的个人习惯,必要时涂润肤乳。
6.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五、温水擦浴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状态、生活自理能力及皮肤完整性等,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温水擦浴。
2.准备用物,房间温度适宜,保护失能人员隐私,尽量减少暴露,注意保暖。
3.保持水温适宜,擦洗的方法和顺序正确。
4.照护过程中注意保护伤口和各种管路;观察失能人员的反应,出现寒战、面色苍白、呼吸急促时应立即停止擦浴,及时报告。
5.擦浴后观察失能人员的反应,检查和妥善固定各种管路,保持其通畅。
6.保持床单位的清洁、干燥。
六、排泄照护
(一)失禁的护理
1.评估失能人员的失禁情况,准备相应的物品。
2.照护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清洁到位,注意保暖,保护隐私。
3.遵医嘱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小便失禁给予留置尿管,对男性失能人员可以采用尿套(男性假性接尿器、男性外用引流袋)技术,女性失能人员可以采用尿垫等。
4.鼓励并指导失能人员进行膀胱功能及盆底肌的训练。
5.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二)床上使用便器
1.评估失能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及活动情况,帮助或协助失能人员使用便器,满足其需求。
2.准备并检查便器,表面有无破损、裂痕等。注意保暖,保护隐私。
3.照护过程中,与失能人员沟通,并询问有无不适主诉,及时处理。
4.便后观察排泄物性状及骶尾部位的皮肤,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5.正确处理排泄物,清洁便器,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
(三)留置导尿管的照护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评估失能人员状态,记录尿管留置时间、尿液颜色、性状、量,膀胱功能,有无尿频、尿急、尿痛等症状。
2.按需要准备用物及环境,保护失能人员隐私。
3.对留置尿管的失能人员进行会阴护理,尿道口清洁,保持尿管的通畅,观察尿液颜色、性状、量、透明度、气味等,注意倾听失能人员的主诉。
4.留置尿管期间,妥善固定尿管及尿袋,尿袋的高度不能高于膀胱,及时排放尿液,协助长期留置尿管的失能人员进行膀胱功能训练。
5.根据失能人员状态,鼓励失能人员摄入适当的液体。定期更换尿管及尿袋,做好尿道口护理。
6.拔管后根据状态,鼓励失能人员多饮水,观察失能人员自主排尿及尿液情况,有排尿困难及时报告。
七、会阴护理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会阴护理。评估失能人员会阴部有无伤口、有无失禁和留置尿管等,确定会阴护理的方法。
2.按需要准备用物及环境,保护失能人员隐私。
3.会阴冲洗时,注意水温适宜。冬季寒冷时,注意为失能人员保暖。
八、康复照护
(一)协助失能人员翻身及有效咳嗽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扣背。翻身前要评估失能人员的年龄、体重、肢体活动能力、心功能状况,有无手术、引流管、骨折和牵引等。有活动性内出血、咯血、气胸、肋骨骨折、肺水肿、低血压等,禁止背部叩击。
2.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失能人员翻身的频次、体位、方式,选择合适的皮肤减压用具。
3.固定床脚刹车,妥善处置各种管路。
4.翻身过程中注意失能人员安全,避免拖拉失能人员,保护局部皮肤,正确使用床档。烦躁失能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阶段性使用约束带。
5.翻身时,在医生指导下给予失能人员叩背,促进排痰。叩背方法:从下至上、从外至内,背部从第十肋间隙、胸部从第六肋间隙开始向上叩击至肩部,注意避开乳房及心前区,力度适宜。
6.照护过程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有异常及时通知医师并处理。
7.翻身后失能人员体位应符合病情需要,适当使用皮肤减压用具。
(二)协助失能人员床上移动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移动前要评估失能人员的肢体活动能力、年龄、体重,有无约束、伤口、引流管、骨折和牵引等。
2.固定床脚刹车,妥善处置各种管路。
3.注意失能人员安全,避免拖拉,保护局部皮肤。
4.照护过程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有异常及时报告。
(三)协助失能人员轮椅上移动
1.告知失能人员,做好准备。环境整洁宽敞,无障碍物,了解失能人员的身体状况、轮椅使用情况、活动能力、活动时间及注意事项,掌握轮椅的操作。
2.每次坐轮椅的时间不可过长,轮椅的坐垫要舒适。每隔30min,要更换体位,避免臀部长期受压造成压疮。
3.天气适宜,可到户外活动,注意腿部保暖。
九、褥疮预防及护理
1.观察失能人员发生褥疮的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如定时翻身、气垫减压等。
2.对出现褥疮的失能人员,观察褥疮的部位、面积、分期、有无感染等,分析导致发生褥疮的危险因素并告知失能人员/家属,再进行褥疮治疗。
3.与失能人员沟通,提供心理支持及褥疮护理的健康指导。
附件2
困难群众集中养护收费项目表
项目名称 |
失能类型 |
收费标准(元/月) |
服务内容 |
备注 |
床位费 |
半失能床位 |
300元/人/月 |
室内保洁(室内各项清洁、消毒等) |
|
全失能床位 |
300元/人/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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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
半失能人员 |
700元/人/月 |
看护、洗衣、洗澡、生理排泄等各种照料护理 |
|
全失能人员 |
1200元/人/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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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食费 |
半失能人员 |
450元/人/月 |
一日三餐(科学调理食谱、荤素搭配、确保一周内主副食不重样) |
|
全失能人员 |
450元/人/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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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 |
半失能人员 |
50元/人/月 |
卫生用品及生活必须品 |
|
全失能人员 |
100元/人/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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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训练费 |
半失能人员 |
针对个体情况制定康复训练计划,按个人意愿,不强制收取。 |
训练中心(肢体训练、脑力训练、口语训练等) |
|
全失能人员 |
50元/人/月 |
|
||
水电及其它费用 |
半失能人员 |
100元/人/月 |
水、电、气、网络、设备和公共设施等 |
|
全失能人员 |
|
|||
月度费用合计 |
半失能人员 |
1600元/人/月 |
|
|
全失能人员 |
2200元/人/月 |
|
|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集中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