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2025-01-14 16:03来源:叶集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二、事项简述:

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办理材料: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参保相关资料。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叶集区机关事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564-648736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64-64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