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2018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018-06-07 00:00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18年中高考临近,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让全体考生能够在高考期间实现“平安考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叶集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叶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吴从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 吴  俊   城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义洲   经济检查执法室主任

马  军   食品监管股股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高考期间考生饮食安全工作,下达应急处理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2)办公室电话:0564-6488097

(3)医疗救护中心组:当发生饮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救治,主动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告发病症状,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饮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考场正常秩序。

(2)组员职责: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饮食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中高考期间日常工作开展

1、强化监督。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中高考其他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2、落实职责。组长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副组长为直接负责人,执法室、城区所、食品安全监管科为具体责任人。

3、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为考生供餐的酒店从业人员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好考前及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教育,忌喝生水,不吃生冷食品,注意适当放松,多休息。

4、加强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食材采购、餐具消毒、索证索票、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食品留样和配餐制度,保证全体考生的饮食安全制度。

5.教育引导考生尽可能在供餐单位就餐。因特殊情况须在外就餐者,要到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酒店就餐。

三、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应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将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2.迅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等。同时做好事件的解释工作。坚决避免造成人为恐慌或事态扩大。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区委宣传部同意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避免报道失实。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如下:师生发现少量(5人及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上报;发现较严重饮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由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组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施其责,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该彻底排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症状,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带队校长及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考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考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发生较严重饮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调查。

7、若有异常问题发生,要迅速上报区委区政府。

五、高考期间发生饮食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1、报告程序: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计生委、区应急办公室、区委区政府。

2、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  军     电话:19905644040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64—6488097

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