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发放服务办事指南及补助标准

2024-02-18 11:30来源:叶集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残联〔2015〕84号)第三条第五点:加大残疾人创业扶持力度。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类行业和职业的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二、承办机构

叶集区残联

三、服务对象

个人创业的残疾人

四、残疾人创业扶持补助标准

是指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自2019年起,原则上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扶持累计不超过2次,确需继续扶持的,由区残联会同本级财政等部门依据创业项目规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从本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扶持。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

五、申报材料

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合同、协议)复印件,项目实施场所图片。

六、服务条件

(一)在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有就业项目,并在当年新创业的贫困残疾人。

(二)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等行业和职业,实现就业。

七、服务流程

(一)申报:由残疾人个人填写《安徽省残疾人万人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后,向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扶持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残疾人个人创业的,提供新创业的项目计划书、营业执照(合同、协议)复印件、资金注册证明、项目实施场所证明、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审批。县级残联严格对照扶持条件标准进行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扶持对象公示一周后,报是残疾人劳动就业中心进行汇总,并将本地汇总后的花名册、统计表及电子档报省残联、省财政厅,并提出省级补助申请。

八、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10个工作日;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叶集区残联电话:0564-6490782

十、办理地点

六安市叶集区兴业大道行政服务中心5层

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