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226988/201809-00068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 内容分类: | 事故通报 | 发文日期: | 2018-09-25 00:00:00 |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18-09-25 00:00:00 |
| 来源单位: | 安监局 |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 称: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 ||
| 文 号: | 关键词: | ||
| 索引号: | 003226988/201809-0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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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内容分类: | 事故通报 |
| 发文日期: | 2018-09-25 00:00:00 |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 生成日期: | 2018-09-25 00:00:00 |
| 来源单位: | 安监局 |
| 生效时间: | |
| 废止时间: | |
| 名 称: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叶集)安监罚〔2018〕003号
被处罚人: 陈** 性别: 男 年龄: 29 身份证号: 34242319901017****
家庭住址: 安徽省霍邱县*****村易大庄组 所在单位: 姚****花爆竹专营店
职务: 经营者 单位地址: 姚李街道***路 邮政编码: 237431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18年7月23日接到举报,经检查发现你在零售经营场所以外大量储存烟花爆竹。主要证据:1、现场照片2、勘验、检查记录3、暂扣清单4、询问笔录
以上事实违反了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 陈**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 银行六安叶集支行 ,账号 176190102100000****(账户:六安市叶集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六安市叶集区 人民政府或者 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叶集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2018年9 月21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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