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和职责】六安市叶集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关于调整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2025-04-26 08:32来源:叶集区平岗街道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调整如下: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

  员:区教育局主要负责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

区卫健委主要负责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

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

区发改委分管负责人

教育局分管负责人

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

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

区审计局分管负责人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负责人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分管负责人

各乡镇街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发改委:负责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负责食堂建设规划立项、审批工作;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价格监管。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指导学校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管理和拨付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监督、检查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的农副产品生产源头实施监管。

区卫健委: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对学校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实行跟踪检查,开展从业人员和食品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小伙房)的安全管理。

区审计局: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严厉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套取专项资金的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对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学校供餐企业、食品原材料供应商的综合采购工作,并实施监督;负责对供餐机构的考察、认定、审批工作;依法履行商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管理职责,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处理消费投诉案件;依法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负责对食品配送车辆专项检查,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引导、监督、协调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