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叶集区平岗街道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办理

2026-01-06 17:41来源:叶集区平岗街道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二、事项简述: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三、办理材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花名册》: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类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6490602、0564-648736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649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