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7-00028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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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文日期: | 2025-01-09 15:18:32 |
发布机构: | 姚李镇 | 生成日期: | 2025-01-09 15:18:32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姚李镇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特困供养人员(五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附流程图)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107-0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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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内容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文日期: | 2025-01-09 15:18:32 |
发布机构: | 姚李镇 |
生成日期: | 2025-01-09 15:18:32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姚李镇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特困供养人员(五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附流程图) |
文 号: | |
关键词: |
特困供养人员(五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附流程图)
特困供养人员(五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个人申请。申请特困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