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026-03-03 15:53来源:叶集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

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全文。

2.《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全文。

3.《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全文。

4.《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全文。

三、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

四、办理方式:

1.单位为退役军人办理增员并正常缴费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叶集区机关事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564-649611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64-64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