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解读】《六安市叶集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3-27 17:08来源:叶集区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政策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六安市乡村振兴局 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财政局 关于《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六安市叶集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主要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研究和起草过程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乡村振兴局于20222月初牵头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8日征求委农办、财政局意见,及时吸收意见并修改完善,214日征直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最终定稿。218日会同委农办、财政局联合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乡振〔20223号),督促指导各乡镇街、区直相关单位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稳定发挥效益

、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分类摸清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类扶贫项目(包括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乡、村三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移交。确保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明晰、运营管护良好、收益分配机制健全进一步完善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压实管护责任。规范到户类资产自主管理运营。构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

、主要任务

共分为十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六安市叶集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适用的于全区行政区域内十八大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

第二章:资产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

第三章资产确权移交。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

第四章资产信息登记。资产登记实行分级负责,已确权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区级、部门、乡镇、村级登记台账,按年度进行汇总管理,并根据实际及时更新完善。扶贫资产信息登记由各扶贫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会同产权归属单位共同完成。

第五章资产后续管护。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做好风险防控。对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鼓励逐步由直接提供管护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采用多种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扶贫项目资产更好地发挥效益。

第六章资产运行运营。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积极探索股份合作、合作经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第七章资产收益分配。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制定收益分配计划及方案。完善收益分配方案公示公告程序。为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开发公益岗位及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让更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受益,充分发挥经营性扶贫资产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

第八章 资产清查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按照“村集体申请、乡镇(街)审核、区级审批及公示公告”程序办理。

第九章监督和管理。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由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并按以下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扶贫资产后续管理职责。

第十章附则。

六、创新举措

(一)建机制,明责任。通过构建规范的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区资产管理水平。规范扶贫资产后续管理从资产范围、资产确权移交、资产运营管理、资产核销处置等全过程。鼓励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运营模式。对资产进行分类管护,压实管护主体责任。

(二)强指导,提实效。通过制定规范的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强化指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让更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受益,充分发挥扶贫资产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积累了物质财富,让扶贫资产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构建长效稳定的联农带农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定期开展资产后续管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六安市叶集区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党组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64-2776349

政策咨询地址:六安市叶集区行政中心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