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办〔2023〕23号
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六安市
叶集区平岗街道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街直各单位: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
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湖南省醋陵“2023.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 7人死亡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函〔2023〕130号)、六安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六安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打非组〔2023〕1号)及区安委会办公室《六安市叶集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叶安办〔2023〕22号)的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在全街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烟花爆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持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助力全区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烟花爆竹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烟花爆竹旺季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打非”专项行动,规范全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积极探索和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而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打击整治内容
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包括批发企业向无证无照零售户供货行为);
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药物原料等行为;
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5.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经营单位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
7.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8.经营场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9.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经营或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1.各村(社)、街直部门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本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打非”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街村力量,扎实开展本次专项行动。
2.各村(社)、街直部门利用微信微博抖音、互联网、应急广播等,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生态环保等政策法规,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让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2023年11月21日-2024年3月10)
1.各村(社)、街直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行为,不漏户、不漏人,尤其是对养殖场、废弃房屋、出租房屋、闲置厂房、偏僻住户和长期从事或有组织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防止利用此类场所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活动。要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对辖区内所有零售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要认真填写《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一户一表格”。各村(社)、街直部门排查结果要及时上报街道“打非”领导组办公室。
2.各村(社)、街直部门“打非”领导组办公室牵头,一是组织严查本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店 (点)产品流向,严肃查处批发企业向无证无照零售店(点)供货行为,强化对流向不明产品的追踪溯源,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打非”办公室报告。二是全面梳理核查烟花爆竹举报线索,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排查出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质量等方面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分工处置。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底)
1.各村(社)、街直部门要针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找准原因,制定对策,着力构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2.各村(社)、街直部门要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 2024 年4月30日前,报街道“打非”领导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街直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年终岁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协作配合。公安、应急、执法中队、交通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定职责,联合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精心组织,依法整治。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落实措施,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置,确保烟花爆竹“打非”行动见实效。
(四)加强监督,严肃问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因监管缺位、工作不实、打击不力等,导致本辖区发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附件1
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打击非法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
鉴于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街道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名单如下:
组 长:辛乃光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国涛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尤俊杰 党工委委员、执法中队队长
陆 宇 党工委委员
胡 坦 办事处副主任
王有华 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张晓俊 司法所所长
董绪虎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戚 洲 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平安办,程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
主要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1 |
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
|
|
2 |
零售场所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 |
|
|
3 |
零售场所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
|
|
4 |
零售场所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且高度不超过2m。 |
|
|
5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 |
|
|
6 |
是否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
|
|
7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
|
|
8 |
是否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是否在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 |
|
|
9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
|
|
10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印发 |
平岗街道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平岗街道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