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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4-0003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平岗街道 主题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4-25 00:00 发文日期: 2023-04-25 08:43
文  号: 平办〔2023〕7号 词: 火灾 、安全
政策咨询机关: 平岗街道 政策咨询电话: 0564-2778009
名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岗街道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其他文件】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岗街道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4-25 08:43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平岗街道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平办〔2023〕7号

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岗街道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村(社)直有关单位:

现将《平岗街道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平岗街道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街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动员各级各部门围绕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助推平岗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大型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老旧场所、“无水”小区、新领域新业态等16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

三、任务分工

各分管领导、各村(社)、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要求,对照整治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陈建军牵头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隐患;

殷传友牵头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陆  宇牵头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3〕3号)要求,重点排查自建房、城镇燃气、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等领域安全隐患;对辖区工贸企业、危化企业、电网经营企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寄递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油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尤俊杰牵头重点排查商贸企业、餐饮场所;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等经营行为;配合其他分管领导开展隐患排查及执法工作;

王有华牵头依法依规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排查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出版印刷企业、宾馆、旅游民宿等安全隐患;

彭良成牵头重点排查粮食流通、加工企业安全隐患;

董绪虎牵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

各分管领导、各村(社)、各部门要主动参与、主动对接、共同落实,紧盯商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其他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行业相近”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各村(社)要落实对重点场所、高危行业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属地“隐患有人管、小火有人灭”。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25日前)。街道消安委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找准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组织实施(4月26日至9月20日)。各村(社)、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4月28日下午下班前,各分管领导会同各村(社)、各部门要向街道消安委上报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消安委在4月底前要专题向党工委办事处作一次汇报,提请党工委办事处进行全面部署推动。各分管领导要立即部署开展本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1.在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治理方面,相关村(社)、应急所、执法中队要按照区安委办、消安委办联合印发的《全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叶消防办〔2023〕4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包保到户”工作责任制,结合前期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合用场所“一户一档”完善底数台账,对新发现的要建立隐患清单,对未整改完毕的,要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有人管、有问效,形成闭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见附件1),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由区一级牵头发动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2.在“无水”小区治理方面,相关村(社)、应急所、执法中队要按照《关于立即开展高层建筑消防供水专项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叶消防办〔2023〕2号)要求,针对排查出的“无水”小区,开展精准分析,建立“三清单”,倒排工期推进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要利用此次治理之机,厘清工作责任,制定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在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治理方面,相关村(社)、应急所、执法中队要按照消安委办印发的《全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叶消防办〔2023〕3号)要求,立足以防为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通过警示宣传、引导教育、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强化租赁双方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推动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良性有序开展。要立足企业实际,“解剖式”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开方抓药”,“一厂一策”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区分轻重缓急推动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执法整治有力度,服务监管有温度。

4.在小型木材(板材)加工企业整治方面。相关村(社)、应急所、执法中队要按照环委办、安委办印发的《全区小型木材(板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叶环委办〔2022〕14号)要求,结合前期整治成果,建全隐患整改清单,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严防问题反弹。

5.在动火焊割管控方面,相关村(社)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应急所、执法中队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要督促提示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三)巩固提高(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分管领导、各村(社)、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从细抓好落实。要落实好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的“三定期”工作机制,传导履职压力,促进责任落实。

(二)加大整治力度。要按照“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原则,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精准执法,对于易改不改,重复出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涉及六类直接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只处罚不整改”等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大事故。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大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典型火灾、“身边事”、火灾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宣传质效。要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燃气使用安全等宣传。要规范完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传,督促系统内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提升齐抓共管的质效水平。

(四)严格督查考核。街道纪工委要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者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月份起,每月21日前应急所向上级报送工作小结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见附件3)并报街道消安委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程骋,联系电话:17719397179)

附件:1.“八条”刚性措施

2.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表

3.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1

“八条”刚性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附件2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序号

场所类别

检查单位

(家)

发现火灾

隐   患

(条)

整   改

火灾隐患

(条)

整改率

1

高层建筑

 

 

 

 

2

大型商业综合体

 

 

 

 

3

地下经营场所

 

 

 

 

4

医院

 

 

 

 

5

养老院

 

 

 

 

6

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

 

 

 

 

7

宾馆酒店

 

 

 

 

8

商场市场

 

 

 

 

9

公共娱乐场所

 

 

 

 

10

文博单位

 

 

 

 

11

大型仓储物流

 

 

 

 

12

劳动密集型企业

 

 

 

 

13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

 

 

 

 

14

老旧场所

 

 

 

 

15

无水小区

 

 

 

 

16

新领域新业态

 

 

 

 

17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

 

 

 

 

附件3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场所名称

地址

负责人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1

 

 

 

1.

2.

 

年月日

2

 

 

 

 

 

 

3

 

 

 

 

 

 

4

 

 

 

 

 

 

5

 

 

 

 

 

 

备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是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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