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快建设活力叶集、开放叶集、和美叶集、文化叶集,根据二届区委十次全会和区“两会”精神,制定我区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抓好党的建设
1.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双随机”学习交流制度,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六安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全区上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牵头责任领导:郑武军、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2.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牵头责任领导:郑武军、鲍园兵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3.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牵头责任领导:胡四军、郑德跃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4.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铲除作风积弊。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5.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新一轮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扎实办好干部学习大讲堂、“背包式”培训,提升干部专业素质。严格落实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牵头责任领导:胡四军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强化社区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城市小区“六好六规范”建设。抓好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结果运用,跟踪督导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胡四军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7.持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突出抓好对新提拔干部、新发展党员、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加大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牵头责任领导:郑德跃
牵头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8.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拓展群腐集中整治及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民生、集体“三资”、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化拓展“背包式”巡察。持续推深做实“四季清风”行动,不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牵头责任领导:郑德跃
牵头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9.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牵头责任领导: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10.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持续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场所创建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
二、增强经济发展实力
11.制定“奋勇争先”年度目标,强化协调对接,细化任务举措。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部门
12.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6%。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1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张金永、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
1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
16.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
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叶集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
18.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责任领导:郑 峰、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三、扩大项目投资
(一)加大招商力度
19.推进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完善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纺织等主导产业图谱。强化以商招商、基金招商、要素资源等招商方式,加强与商协会、产业联盟、科研院所等对接联系,推动精准招商。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20.力争新签约固投亿元以上项目30个,总投资超100亿元,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5个。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投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二)加快项目建设
21.紧扣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地方专项债等政策方向和资金投向,聚焦“两重”“两新”领域,建立完善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库。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22.加快推进S439皖西路改造、G529孙岗至平岗段、G40沪陕高速叶集东互通立交新建工程等前期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23.启动实施金保利新能源汽车总成、夏氏鑫电子化学品、安徽聚芳新材料、科月纺织等项目,加快华爵新材料、开发区屋顶光伏等项目进度,建成纺织产业园、卓越新材料、欣奕华半导体等一批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张金永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24.推进洼地治理项目建设。
牵头责任领导: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三)强化要素保障
25.优化项目办理流程、办结时间,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建成投产。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重点工程处、经济开发区
26.做好土地、林地等要素资源保障,全年报批土地2000亩、林地800亩。
牵头责任领导: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林业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相关乡镇街
27.加快叶赵线、塘湾变等供电项目建设,为园区提供安全可靠的双回路供电保障。
牵头责任领导: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国网叶集供电公司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28.开展送工入企、招才引智高校行等活动,精准服务企业用工需求。
牵头责任领导:胡四军、郑峰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投创中心、经济开发区
29.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用好财政金融工具,持续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计划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2个百分点。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易汇融资担保公司、各金融机构。
四、强化产业支撑
(一)加快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30.深化“管委会+公司”改革,建设现代管理制度,提升双产公司市场化运营能力。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张金永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31.建立健全工业项目落地联合审批快速推进机制,优化审批流程。
牵头责任领导:张金永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32.实施化工园区双回路供电、空气监测站、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建设,新建改造经八路等园区道路,建成启用区双创中心,加快建设化工园区中试基地,打造科技孵化平台。
牵头责任领导:张金永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区重点工程处
33.推进“标准地”改革,确保“交地即动工”。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推动低效工业闲置用地处置,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帮助亩均效益低的企业“腾笼换鸟”。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张金永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叶集税务局
34.实现开发区经营销售收入100亿元,税收4.5亿元。
牵头责任领导:张金永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叶集税务局
(二)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35.提档升级传统产业,引导建筑模板企业向高端家居板、功能性板材转型,鼓励建筑板材企业盘活闲置厂房,培育发展服装纺织产业。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区投创中心
36.新增规上企业14家,实现规上工业产值突破90亿元。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区投创中心
37.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着力提振消费。加强外资招引及外贸进出口工作,提升经济外向度。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创中心
38.加快颐高文旅金街、当代壹号院、居然之家综合体等项目建设。
牵头责任领导: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39.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推进专业市场“划行归市”管理。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40.推深做实惠企助企“十大海”行动,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联万企”,提级办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用地、厂房租赁、用水用电等要素保障问题。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4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最大程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推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牵头责任领导: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数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42.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巩固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涉企行政检查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刘美胜、李永新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办)、区科技工信局、区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五、深化改革创新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43.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研究制定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分类建立重点项目保障清单,落实“破基数、提绩效”要求。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
44.推进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综合治税(费)机制。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叶集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
45.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调剂、无偿划转、出租出售等方式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国投集团公司
46.推进开发区新一轮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的开发运营管理体制,做好开发区赋权事项承接,健全为企服务“一类问题”归集办理机制,厘清开发区与属地乡镇(街道)之间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职责。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张金永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委、相关乡镇街
47.改革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
牵头责任领导:胡四军、郑峰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48.高质量完成全区土地二轮延包任务。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49.深入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整区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经营性收益超50万元村占比达40%。
牵头责任领导:胡四军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50.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开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前瞻性研究,着手编制“十五五”规划,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51.落实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鼓励欣奕华半导体、卓越新材料等企业创建研发中心。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52.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重点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亿元以上重大技改项目5个,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家,全社会研发投入金额增长15%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53.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订单贷”等金融产品。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各金融机构
54.加快开发区智慧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申报“一区一业一样板”示范园区。
牵头责任领导:张金永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55.深化与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56.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优化人才“引育用留”,让各类人才在叶集创新有平台、创业有机会、创造有回报。
牵头责任领导:胡四军、郑 峰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三)全力壮大民营经济
57.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着力破除招投标、投融资等隐性壁垒,降低企业生产性经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新登记经营主体3000户左右。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投创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58.实施“规升高、高升规”行动,帮助南方水泥、洪远木业等规上工业企业打造“成长计划”。培育红象人造板、千秋马木业、万大管业等企业纳规。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80家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59.强化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清理,提振企业信心,争创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考核得分位居前列的县(区)。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60.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为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
牵头责任领导: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61.树立经营城市理念,以S245公共停车场、G312综合能源港等经营权出让等为试点,提升城市经营能力和水平。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国投集团公司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住建局
(二)加快城市更新步伐
62.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守护城市“生命线”。加快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等项目。全面系统治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牵头责任领导: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63.加快补齐重点区域停车设施短板,建设充换电站等配套能源设施,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市更新西小河片区四号地块征迁项目。
牵头责任领导: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征迁事务处、国投集团公司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三)强化城市综合治理
64.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小区“六好六规范”建设,创建“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常态化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提升小区管理水平。
牵头责任领导: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
65.依托“城市大脑”,打造更多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推进水利、应急、城管等各类视频监控资源及调度平台向城市运营指挥中心集成,逐步实现城市运营一网统管。
牵头责任领导: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数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66.持续调整优化城乡公交客运线网,让群众出行“乘”心如意。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七、推进乡村振兴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7.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常态化排查、动态清零“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核心指标问题,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各乡镇街
68.发挥衔接资金效益,加大特色产业支持力度,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运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持续落实消费帮扶、小额信贷等政策,促进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各乡镇街
(二)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69.坚决扛牢粮食保供责任,加强耕地保护,深入实施“四良两优”工程,持续推行种粮“一张图”。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完成增减挂钩项目1200亩,恢复耕地3400亩。创建精耕细作示范点2个,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3万亩。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各乡镇街
(三)发展壮大特色农业
70.开展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招引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投创中心、各招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71.推进上海联中食用菌全产业链项目建设。
牵头责任领导: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洪集镇
72.发展特色、绿色农产品,“江淮果岭”面积稳定在6.2万亩,稻虾综养面积16万亩,争创“叶集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
73.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
(四)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74.做好富岗村精品示范村申报工作,完成沣桥等3个精品示范村省级验收,加快棠店等2个精品示范村建设,完成2024年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及达标验收。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相关乡镇街
75.新开工建设淠史杭灌区姚李支渠现代化改造、汲河防洪治理等一批水利项目。
牵头责任领导: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76.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7座危桥改造和农网改造工程。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国网叶集供电公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77.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
78.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争创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区、安徽省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化利用先进县区。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各乡镇街
八、加快合作发展
(一)全面推进融长入圈
79.深入推进与上海市金山区对口合作,编制《对口合作规划(2026-2030年)》,以六金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为平台,主动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招引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积极争取上海各类科技创新基金参与叶集科技孵化平台建设。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推进与金山区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0.瞄准长三角“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果盘子”需求,打造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实现对沪销售额7亿元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张艺博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81.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表单“免填写”、实体证照“免提交”,推动“跨省通办”升级扩面。推动公共服务深入合作。加快文旅、康养、教育、医疗等领域资源共享。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数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82.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金山区挂职交流。
牵头责任领导:胡四军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
(二)主动链入合六同城
83.持续为合肥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做好配套产业,不断融入合肥产业链。跟进合肥有转移意向的化工企业,力争落户叶集。推进叶集开发区与蜀山经开区在产业、园区、科技等领域深化合作。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张金永、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投创中心、经济开发区
84.依托霍邱中兴港码头以及正在建设的霍邱周集综合码头,推进物流通江达海。主动融入合六“半小时同城圈”,推进G632姚李至平岗段等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85.加快推进“金叶一体”,加强两地规划布局衔接。
牵头责任领导: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86.开工建设G529金岳线叶集涉铁段,深化金寨叶集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87.与金寨在纺织、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及文旅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打造合六经济走廊西部增长极。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张金永、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经济开发区、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深度推进毗邻合作
88.推动《叶集—固始“一河两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启动5平方公里合作区规划建设,筹划与固始县城投公司成立合资公司。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国投集团公司
89.推进G632史河大桥及接线工程、S437叶集段皖豫省际毗邻合作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90.深入推进“三廊一航”建设。联合固始县积极向上争取土地、资金等政策支持。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工信局、区文旅体局、区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经济开发区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91.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巩固家居板材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成效。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规范固废危废监管处置。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92.用好化工园区智慧化综合管理平台,强化污染源监控,保障园区绿色安全运行。
牵头责任领导:张金永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93.严格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强化监管执法,让生态法律法规“长牙带电”。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
94.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清单、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区投创中心
95.巩固“林长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森林植被覆盖率。
牵头责任领导: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区林业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三)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96.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系统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有序推进开发园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经济开发区
97.推进史河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落地见效。
牵头责任领导:王世宏、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叶集生态环境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98.鼓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营造绿色、低碳、节约生活新风尚。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十、办好民生实事
(一)筑牢社会保障底线
99.重点解决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推动三公里就业圈建设,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新增城镇就业1700人以上。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牵头责任领导:郑 峰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100.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持续优化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牵头责任领导:郑峰、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101.统筹做好低保救助、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慈善事业、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关爱等工作。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军、区妇联、区残联
(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102.着力办好叶集区群众呼声高、急需解决的10项重点民生实事。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103.加大教育资源供给,整合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完成明强学校二期建设。推进集团化办学,不断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巩固合作办学成果,推进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牵头责任领导:雷 鸣、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104.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化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科大一附院合作,加快“五大中心”创建步伐,强化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牵头责任领导:郑 峰、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105.持续完善邮政快递服务体系。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三)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106.优化旅游发展布局,加快建设花样果岭景区提升工程。强化与周边县区区域协同、板块联动,打造江淮分水岭片区全域全季全时文旅新格局。积极争创“皖美”金牌民宿,创建3A级旅游景区2家以上。
牵头责任领导:雷 鸣、刘美胜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107.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未名社成立100周年纪念活动,办好“未名弦歌”等本土特色文化展演活动,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打造一批文化名片和文明标识。
牵头责任领导:雷 鸣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文联、各乡镇街
十一、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一)抓实安全生产
108.坚持以防为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109.强化“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牵头责任领导:赵以友
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
(二)抓好风险化解
110.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网络舆情风险评估体系,稳妥处置热点敏感舆情。
牵头责任领导:鲍园兵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国安办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111.持续做好“保交房”和融资“白名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责任领导:杨志红
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112.加强专项债全生命周期管理,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国投集团公司、各乡镇街
(三)抓牢社会治理
11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等有效方式,推深做实“无事”找书记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升级平台功能,整合规范网格“多格合一”设置。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李永新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区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114.加快建设区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构建排查、化解、预防“一站式”解纷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控,提升治理成效。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李永新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115.推进平安叶集建设,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营造安居乐业和谐社会环境。
牵头责任领导:张 勇、李永新
牵头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叶集分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二、强化政府自身建设
116.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强化政府公职人员法治意识,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
牵头责任领导:秦富好、崔 玲、李永新
牵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部门
117.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以上,强化预算刚性执行。
牵头责任领导:崔 玲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
监督单位:区督查考核办
重点任务实施步骤:按照主要任务分工依次推进
实施期限:任务分工贯彻全年
监督电话:0564-27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