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主体、程序、标准和责任,完善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现有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求,是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的内部监督作用,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重要举措。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2023年11月各相关部门协助,共同草拟了《姚李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初稿,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1日意见征集未收到相关意见,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后,1月10日镇党委会议通过,主要领导签发,确定成稿。
四、工作目标
坚持合法性审查作为镇党委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重大合同(协议)及处理其他需要合法性审查事务的重要程序,着力提高我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为姚李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五、主要任务
(一)明确审查范围。规定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主要包括以镇党委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规划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确定审核主体。明确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由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设的合法性审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三)规范审查形式。一般采用书面审查方式,也可以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论证会,以及委托其他人员或机构研究论证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四)要求审查时限。明确合法性审查办公室在7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合法性审查意见经镇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合法性审查办公室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复函起草承办部门。
(五)规范审核流程。起草承办部门应向合法性审查办公室提交相应审查材料,办公室负责进行形式审查后,核验送审材料的完备性。材料齐全的启动合法性审查,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起草承办部门补齐相关材料。
六、创新举措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管用可行,围绕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审查机构、审查要求、审查方式、审查责任等问题,进行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整个方案可行性强。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合法性审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
(二)加强统筹协调。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周密组织实施,确保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等方式,相互学习、借鉴提高,构建起确保实现全覆盖、应审必审、规范审查的长效机制。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叶集区姚李镇人民政府
解读部门:姚李镇党政办
解读人:杨杨
政策咨询电话:0564-6812001
政策咨询地址:叶集区姚李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