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姚李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姚李镇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六安市叶集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叶治欠办〔2020〕6号)规定,为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源头防控、动态管控、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以建筑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工作重点,不断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23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基本无拖欠,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协调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协调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姚李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乐东 党委书记
副组长:崔 巍 党委副书记、镇长
洪 涛 人大主席
邓培宏 一级主任科员
罗保成 党委副书记
李振东 党委副书记
孙 莹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卫东彤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汝霖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楚凡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邵贤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 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挂)
方 云 人大专职副主席、工会副主席
宋神州 副镇长
彭元满 副镇长
孟 志 副镇长(挂)、派出所所长
成 员:桂 刘 组织员、人社所负责人
卜晓玉 信访办主任
林 敏 财政管理中心主任
张兵兵 法庭庭长
徐 刚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 扬 司法分局局长
刘文东 姚李交通综合执法队队长
常永胜 住建管理中心负责人
王晓瑞 镇法律顾问
朱传银 环保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所,桂刘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镇人社所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履行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依托工会等基层组织,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守法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扩大评价覆盖范围,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健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管理。
镇派出所负责审查处理人力社保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镇司法所负责畅通服务渠道,积极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镇财政分局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依法取缔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
镇工会负责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依托基层工会组织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对镇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发挥工会系统欠薪报告制度作用,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
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