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叶政办【2016】18号《六安市叶集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单位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发生火灾时,首先要维护现场人员安全,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对能及时扑灭的要现场组织人员扑救,火势太大的要待镇指挥部派专人扑救,坚决不能出现人员伤亡。
(二)在镇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前线临时扑火指挥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
1.凡发生火情,村委会主任、单位负责人要在接到火灾信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成立前线临时扑火指挥部,并向镇指挥部报告火情、火势。
2.凡延烧半小时的火灾,镇指挥部负责人必须到达现场,建立前线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扑救。
(三)前线扑火指挥部的职责。
1.制定扑火方案。
2.确定扑火战略战术和方法。
3.组织、派遣、指挥扑火队伍。
4.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火灾扑救情况。
(四)镇防火指挥部在扑火时的职责。
1.及时组织后备扑火力量参加灭火。
2.组织后勤供应及医疗救护。
3.组织调查处理火灾案情,做好火灾扑救的善后工作。
二、扑火力量的组织。
(一)我镇扑火队伍以各村和单位的基干民兵、青年骨干为主体,建立10人以上的训练有素的半专业扑火队伍。
(二)镇防火指挥部得悉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镇扑火队伍上阵,并根据火灾情况就地组织年轻力壮人员参加扑救。严禁组织年幼及老弱病残人员参加灭火。
(三)火灾消灭后,现场领导要组织人员检查余火,并留专人看守火场,在确认余火、暗火全部熄灭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三、通讯联络和火灾报告
(一)在防火期内(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村各单位要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办公室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要24小时畅通,确保火情信息第一时间传递。春节、清明节等防火关键期,各村(社)、各单位要安排领导带班,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二)防火,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火灾,都应第一时间报告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参与扑救。
四、后勤综合保障
(一)镇防火指挥部在防火期到来之前,必须做好必要的机器和物资准备,以保证应急之需。
(二)镇医院要承担救护伤员的义务,在接到指挥部和村级需求信息后,要第一时间抽调专业人员携带药具赶到一线承担救护工作。
五、区、镇防火值班电话
区安委办:0564-6489708,区消防大队:0564-6493975,镇党政办:0564-68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