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墩孜古墓文物保护和环境整治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将对位于叶集区洪集镇双墩村双墩孜墓葬文保范围内的墓地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本次迁坟涉及双墩村双墩孜墓葬墓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登记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
三、迁坟期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
四、有关事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上述文物保护区范围内的坟墓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双墩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坟墓登记、补偿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坟墓迁移工作。逾期未登记或迁移的,将被视为无主坟处理,由镇、村统一迁移。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一切人员在项目建设范围内新建坟墓,否则一律按无主坟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办理地点:叶集区洪集镇双墩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18715450336、17855282922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