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儿童、关心妇女儿童、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举行本评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此次评选旨在表扬一批在妇女儿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最美家庭、最美婆婆、最美媳妇,树立榜样,引导社会风尚,促进家庭和谐,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总体考虑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实际成效和社会影响力,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切实举办好本次评选,我镇广泛征求了各镇直单位部门以及各村(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轮讨论和修改,形成了本评选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评选表扬活动,树立一批妇女儿童工作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风尚。同时,通过表彰优秀个人和家庭,激发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包括推选名额、推荐类型及条件、工作要求、需要材料等内容。评选条件明确了参评个人和家庭的资格要求;评选程序规定了评选的组织实施、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评选投票等环节;表彰方式包括颁发证书、荣誉称号等;奖励措施则对获奖个人和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
六、创新举措
本政策在评选机制上进行了创新,引入了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机制,增强了评选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通过媒体宣传和社会推广,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提高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关注度。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评选表扬活动的顺利进行,本政策明确了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监督保障等具体措施。组织保障上,各级妇联和相关部门要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费保障上,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监督保障上,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同时,加强对获奖个人和家庭的后续跟踪和宣传报道,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此外,还将评估评选举行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优化评选表扬机制。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叶集区洪集镇人民政府
解读部门:洪集镇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0564-6851001
解读人:窦钰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