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及《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扑火人员,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力争达到全镇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扑救,各镇直单位、各村和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山林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3、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4、需请求相邻乡镇、区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其他情况需支援扑救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区政府报告。
4、根据镇主要领导的指示,镇防火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5、随时了解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区政府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及镇直相关机关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
指 挥 长:陈 涛(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洪 涛(人大主席)
王元贵(二级主任科员)
吴光莹(党委副书记)
刘建军(党委委员、副镇长)
涂求吾(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汪 泽(党委统战委员)
陶 然(党委组织委员)
陈 宇(党委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
孙开铭(人大副主席)
金丙华(副镇长)
成 员:陈丹丹 (党委组织员)
丁 政 (工会主席)
王顺华 (社会事务办主任)
赵新新 (妇联主席)
张 鹏 (扶贫工作站站长)
段宇杨 (安监所所长)
常 青 (党政办副主任)
刘鹏飞 (派出所所长)
吴 超 (司法所副所长)
白荣胜 (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陈庆丰 (计生办主任)
王义林 (民政办主任)
邬昌敏 (人社所所长)
汪 军 (文广站站长)
吴平志 (财政所所长)
倪成勇 (农经站站长)
罗仁明 (中心校负责人)
陶良军 (卫生院院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汪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值班室电话:0564-6851001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镇森林防火办职责
镇森林防火办设在镇民宗,汪泽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全权负责森林防火一切事宜。
值班电话:0564-6851001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火情;②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③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⑤加强值班应急管理工作。
五、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各村应立即上报镇政府、镇防火办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镇政府带班领导及防火办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组织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各行其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①村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②镇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31名(名单附后);③必要时向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打火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必要时借调镇直单位车辆,不足时租借营运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援物质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火灾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门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7、火灾查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合区林业公安,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受灾村居及林业站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应急分队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成员调遣,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火灾扑救工作。
洪集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人员名册
成 员 |
联系方式 |
成 员 |
联系方式 |
丁 政 |
13965481249 |
刘 新 |
13966298393 |
王顺华 |
18056409877 |
张 浩 |
15956466364 |
栾建华 |
15956483459 |
从地杰 |
13966250196 |
段宇扬 |
13625598845 |
曲大羽 |
13485965453 |
常 青 |
18726989588 |
杨 柳 |
18356458107 |
李正军 |
13865647128 |
陈庆丰 |
15212872727 |
张 鹏 |
17719396071 |
王拥军 |
13034039377 |
苗庆来 |
13035420301 |
张 磊 |
17855219700 |
涂家春 |
18856625806 |
唐永宏 |
15055943394 |
朱华俊 |
13026062216 |
倪成勇 |
13865715262 |
郭振山 |
18567799790 |
刘永林 |
15256413155 |
叶长清 |
17356487178 |
汪 军 |
15855214567 |
董 诚 |
19855650248 |
陈家军 |
18098781208 |
罗贤翔 |
15656495555 |
白荣胜 |
13516498075 |
吴 杰 |
13637265018 |
窦德安 |
19966139159 |
吴平志 |
1386571320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