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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3-0005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孙岗乡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3-09 00:00 发文日期: 2022-03-09 15:00
文  号: 孙政[2022]25号 词: 火灾
政策咨询机关: 孙岗乡安全监督管理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6454080
名  称: 【其他文件】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孙岗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其他文件】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孙岗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09 15:00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孙岗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孙政〔202225

 

 

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孙岗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直各单位、各村:

现将《孙岗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人民政府

202239

孙岗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

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叶消防办〔20222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及我市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结合我乡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落实行政村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张 玮 党委书记

沈 忱 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俊 人大主席

王 韬 党委副书记

王万军 党委副书记

李光超 党委委员、副乡长

刘 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良俊 党委委员

殷传友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梁婉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杨启如 副乡长

史亚兵 人大专职副主席

郭相军 派出所所长

海 孙岗中心校校长

陈 卓 孙岗中学校长

尹楼生 桥店中学校长

张云德 市场监所所长

罗世海 孙岗卫生院院长

徐福民 安监所所长

周 迪 荷棚村书记

方 燕 汪岭村书记

黄富贵 陈店村书记

汤维涛 元东村书记

汪 洋 白龙井村书记

罗俊权 长岗村书记

王文成 塘湾村书记

詹乃斌 永丰村书记

汪业祥 孙岗村书记

刘道海 双楼村书记

朱久海 玉皇阁村书记

邹家红 双塘新村书记

闻庆国 高庄村书记

叶炳林 石龙河村书记

马炎群 棠店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所,徐福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赵新安、王万超、刘达萌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31日。

四、整治范围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五、整治重点

治理重点为下列十二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可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小于0.8m,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m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设置2个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2部逃生楼梯,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且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驾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集体宿舍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九)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场所设置集中休息区域,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责令改正,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用于集中宿舍,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责令改正,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一)建筑施工工地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功能性用房的。(整改要求:责令改正,限期搬离人员)

十二)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六、工作措施

(一)认真研判形势。各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本辖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数据、有内涵、有结论的形势分析材料,专题报告党委政府,提请党委政府精准施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党委政府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定期考评、督导、调度三项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二)摸清底数实情318日前,各村利用村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写《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表》,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对存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复查,填写《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复查表》,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三)分级分类整治。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住宿人数39人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住宿人数10人以上的,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设置2部逃生楼梯。自建房改为生产、经营和群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严禁改建;已改建且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令关停、挂牌督改。

(四)防范突出风险。统筹推动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

(二)加强综合治理。党委政府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评比重要内容,强化跟踪问效、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形成隐患治理合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村要发动网格员、村警、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的具体措施和自救互救的方法,真正做到“送到百姓手里、贴在百姓家里、融入百姓生活”。

各村,请于318日、427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518日前汇总上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及工作总结。(乡联系人:刘达萌)

附件:1.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表

2.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复查表

附件1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场所名称

 

地址

 

建筑

类别

 

使用性质

 

建筑面积

(㎡)

 

负责人

 

联系

方式

 

容纳

人数

 

是否设置自动消防设施

 

检查重点

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         □ 

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 □ 

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门窗上设置其他障碍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        □ 

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 

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                    □ 

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                    □ 

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                   □ 

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其他公共区域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线

存在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                    □ 

主要风险隐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其他问题;

2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

填表说明:1.建筑类别填写单层建筑、多层建筑。

2.使用性质填写生产、储存或者租住。

3.场所内人员填写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内的最高容纳人数或群租房最多租住人数。

附件2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复查表

复查人员(签字):              复查时间:   年  月  日

场所名称

 

地址

 

建筑

类别

 

使用性质

 

建筑面积

(㎡)

 

负责人

 

联系

方式

 

容纳

人数

 

是否设置自

动消防设施

 

      

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是否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 ,未整改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是否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 ,未整改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是否在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 ,未整改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是否搬离冷库,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 ,未整改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是否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

□ ,未整改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是否责令限期搬离。

□ ,未整改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是否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 ,未整改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是否临时查封、挂牌督改,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 ,未整改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其他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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