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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112-0001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三元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2021-12-08 00:00 发文日期: 2021-12-08 09:50
文  号: 三发【2021】41号 词: 田长制
政策咨询机关: 党政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6551861
名  称: 【其他文件】中共六安市叶集区三元镇委员会 六安市叶集区三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集区三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其他文件】中共六安市叶集区三元镇委员会 六安市叶集区三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集区三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08 09:50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三元镇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41号)关于印发《叶集区三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41号)关于印发《叶集区三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叶集区三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镇直各单位:

现将《叶集区三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三元镇委员会

六安市叶集区三元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叶集区三元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保护主体责任,严防非法侵占和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促进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叶集区委、叶集区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叶发〔2021〕1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镇、村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工作,形成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确保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坚持权责一致。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构建镇、村、组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健全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

坚持奖惩并举。将“田长制”实施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并与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挂钩。同时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和乡村振兴擂台赛活动项目考评。

(三)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构建镇、村、组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以“田长制”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和考核体系,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椎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二、方法步骤

“田长制”推行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2021年12月15日完成。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制定镇级“田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建立镇村组三级田长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镇村组耕地保护田长任职到位,全面开展以“田长制”为主要责任形式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田长制”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对“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田长制设置、职责及工作机制

(一)设置

镇级

总田长: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田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负责人、镇驻村片长,镇级网格员由镇驻村点长担任以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村级

田  长:村级田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田长由其他包组村支两委成员担任,各村到组网格员由村民组组长担任。

田长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负责全镇田长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总田长和副总田长确定事项,统筹调度、总体推进全镇田长制工作。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国土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各相关参与人员担任办公室成员。

(二)职责

镇级总田长对全镇田长制工作负总责;镇级副总田长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区总田长开展工作,协调解决田长制工作具体问题,对下一级田长和本级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落实本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负责耕地保护目标自查;负责不定期召集田长制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相关工作;负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违法用地问题进行重点查处,落实“非农化”、“非粮化”监管措施等;负责组织对下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镇级田长负责协调督促各责任区域落实田长制工作。

村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研究部署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村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及时处理耕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落实本级区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负责组织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辖区内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并督促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负责定期召集村民组及田长制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对下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检查。

村民组级田长对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负责。负责定期巡查辖区内耕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砂、取土、采石、建厂、建窑、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废弃物、污染物等破坏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及时向上级田长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负责对地块承包人、经营者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承包人进行耕种,杜绝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现象的发生;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分片确定田长制网格化管理动态巡查信息员(巡田员),具体负责片区内巡查工作,并及时报送信息及巡查发现的问题。

(三)工作机制

1、会议调度制度。镇总田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副田长协助田长开展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承担网格化管理直接责任,加强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

2、督查考核制度。镇级田长、副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组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考核制度,加强工作考核,督促工作落实。

3、激励奖惩制度。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建立激励奖惩制度。

4、信息报送制度。田长制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镇级田长制办公室适时总结全镇田长制工作,报镇党委、镇政府。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规划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管控目标,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实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储备区耕地落地上图,建立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共享数据库。以全域国土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逐步形成“百亩园、千亩方、万亩片”格局。

(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加强补充耕地实施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减少。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建设占用的必须严格落实占用补划规定,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高、数量足。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将长期稳定优质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优先纳入储备区管理。

(三)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整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行为。加强耕地撂荒监测,强化政策引导,督促恢复耕种,切实防止耕地撂荒。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监管,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进行非农建设。

(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块、成一块”的原则,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五)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中低产田改造治理区等为重点,综合利用工程、生物、农艺和农机等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

(六)加强信息公开。在耕地和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显目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明示范围,公开田长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建立数字化监管体系。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利用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监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利用变化情况。利用手机APP 等,实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实时识别,改善监管条件,提高管理水平。

(八)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运用耕地卫片监管、卫片执法检查等手段,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镇村两级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田长制建立和实施组织领导。要设立田长制办事机构,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各村(社)要对照镇级“田长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田长制”管理工作,确保2021年12月底前落实到位。要强化对各级“田长”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镇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的工作合力。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农业中心及各村要加强巡查检查,积极与区域范围内的田长进行对接,确保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基本农田等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考核监督。田长制办公室要建立年度考核制度,明确责任目标体系,镇田长制办公室对各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建立体现耕地数量真实和质量可靠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接任交清单、离任交清单。

(四)加大资金支持。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有关涉农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办法,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社)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和各村(社)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各村(社)设立田长制公示牌,每村至少设立1块公示牌,公示牌应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图、负责田长(网格员)、负责事项及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氛围。

 

 

附件:

1.三元镇级、村级田长名单

2.三元镇田长制工作网格化管理示意图

3.镇级田长耕地管理范围

4.田长制工作职责

 

 

 

 

 

 

 

 

 

 

 

 

 

附件1

三元镇级、村级田长名单

镇级:

总 田 长:杨志红   党委书记

祝玉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田 长:陈丽军   人大主席

黄真俊   党委副书记

周  超   党委副书记

刘大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国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  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  磊   党委委员

刘  涛   副镇长

鲍远然   人大专职副主席

吴  亚   提名副镇长候选人

村级:

田    长:汪家艳   三元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义虎   龙元村党支部书记

罗士军   桥元村党支部书记

胡军钢   沣桥村党支部书记

邹国利   祖师庙村党支部书记

徐祥凯   新塘村党支部书记

朱维海   四林村党支部书记

张中伟   姚店村党支部书记

朱德勇   王店村党支部书记

沙道玉   双塘村党支部书记

组级田长由各村包组村干部担任,具体由各村制定方案时予以明确上报。各村田长制网格化管理动态巡查信息员明确后随方案一并上报。

田长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刘大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段中明、台运灿、潘敬河、黄坤、朱磊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要负责政策宣传、工作协调、会议召集、责任落实考核、监督检查、问题上报处理、信息报送、台账及相关资料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

 

 

 

 

 


附件2

三元镇田长制工作网格化管理示意图


附件3 

镇级"田长"耕地管理范围

陈丽军同志担任新塘村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10610.75亩。

黄真俊同志担任王店村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5918.45亩。

周超同志担任祖师庙村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11983.9亩。

刘大红同志担任龙元村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7123.46亩。

陈国涛同志担任沣桥村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10634.16亩。

吴鹏同志担任四林村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5728.5亩。

黄磊同志担任姚店村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5438.51亩。

刘涛同志担任双塘村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4472.62亩。

鲍远然担任桥元村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9956.63亩。

吴亚同志担任三元社区镇级田长,管辖农田地7377.96亩。


附件4        

工作职责

1.镇农业办:负责做好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区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村协调。重点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提升耕地质量等工作。严格落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2.镇国土所: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等。参与对"田长制"执行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考核工作。

3.镇环保办:参与做好镇"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加强与各村协调,重点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违法监督检查和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办法制定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向农田排放重金属或含量超标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4.镇农技所:负责做好农林废弃物机械化处理、农机作业管理、农药和化肥施用、农业投入品包装和农用薄膜回收处置等有关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和工作督导。

5.镇财政所:负责根据市、区补贴政策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田长制"运行所需经费的资金保障工作。

6.镇派出所:负责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打击涉地违法犯罪行为。

7.镇文化站:负责指导"田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8.镇党建办:负责指导对村级田长的考核工作,将村级田长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9.镇司法所:负责加强耕地保护法治宣传,促进耕地保护法治建设。

10.镇林业办:负责指导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参与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督查等相关工作。

11.镇乡村振兴站:负责将“田长制”实施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擂台赛活动项目考评。

12.镇纪委:负责对各村(社)、各部门在落实"田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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